6月5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指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以及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根据通知内容,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鼓励自愿向社会公开承诺“购房无理由退定”。
通知指出,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并与开发企业签订无理由退定协议后,可在开发商承诺的时限内申请退还定金,无需提供任何理由。此外,通知还提到将对实行此政策的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并建立诚信名录库。这一措施的实施旨在为购房者提供更多保障,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