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5月30日报道,“包薪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打包约定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费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在部分加班安排较多且时间相对固定的行业中比较普遍。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企业企图用“薪资打包”的方式变相延长工作时长、不足额支付加班费、降低福利津贴标准。
作为一种一次性打包约定的工资分配方式,目前,我国法律中对“包薪制”并无明文规定或禁止。实践中,“包薪制”主要分两种:一种劳动者与企业约定实行“包薪制”,工资总额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这往往涉及工作时间较长、加班不稳定的行业和岗位,如技术员、保安、保洁等。另一种是依行业、岗位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推定实行“包薪制”,比如通过约定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支付工资而不管其用工多少,主要集中在建筑、煤炭、地质勘探等行业。
可以说“包薪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特定行业和工种的需求,有助于简化工资计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当这一制度被某些不良企业用作规避法律责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幌子时,其有效性和正当性便受到了挑战。
比如,一些企业通过“包薪制”将本应按照法律规定额外支付的加班费隐含在正常工资之中,使得劳动者难以明确区分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界限。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劳动法规中关于加班支付的明文规定,而且剥夺了劳动者对于自己劳动条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加之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包薪制”缺乏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这造成了法律适用和执行上的模糊地带。由于这种模糊性,一些企业可能会在法律的边缘进行试探,甚至通过越界操作来规避法律责任,让劳动者社会保障、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也遭到隐性蚕食。因此,明确规范、加强监管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要有效遏制“包薪制”被滥用的现象,首先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法律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白自己的权利并敢于维权。同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有企业利用“包薪制”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以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企业而言,内部也应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和员工参与,确保工资分配的公平合理,及时解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在此基础上,企业还应当注重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认识到长期的员工权益保障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面对相关法律领域的空白,立法机关也要及时针对“包薪制”等新型工资分配方式,通过对国家层面的规范制度查漏补缺,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司法实践。
“包薪制”作为一种新型工资分配方式,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取决于劳动双方利益的平衡,以及企业在落实劳动法律强制性规定中的态度、有关部门监管的严格程度。因此,对于“包薪制”不应一概否定其存在的价值,但也必须警惕和防范其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幌子,确保“包薪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真正实现劳动者与企业的双赢。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