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管发声,向虚拟货币炒作说“不”!

北京商报2024-06-05 06:4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虚拟货币市场涨势诱人,随之而来的,又有炒作活动“蠢蠢欲动”。6月4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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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风险提示指出,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一些团伙以虚拟货币、“境外数字期权”等为噱头,诱导群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于已参与有关交易活动的群众,建议尽快退出,并注意收集留存相关证据,积极向当地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只赚不赔,谁来谁发财!”“一币一别墅,至少起步上涨一万倍”......利用USDT等虚拟币炒作获利,甚至发展为传销行为,正在成为目前传销犯罪的新趋势。

据昆明检方发布,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吴某加入某超算项目,在该项目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宣称该项目是“泰国摩根基金会和加拿大BNB生态基金”共同发起,基于稳定币USDT的超算系统,通过诱骗参与人以虚拟币USDT进行投资,获取做市本金1%的日化收益,及发展下线获得下线流水收益,根据发展会员数量、充值金额、购买VIP等级金额,形成多层组织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数、充值的数额、VIP等级和层级作为返利依据。经鉴定,某超算项目资金规模为1000余万USDT,折合人民币为1亿余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不能作为货币进行流通。同时,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也正因没有法律依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频频被监管提示风险。而利用社会热点事件来发行和炒作虚拟货币、并从中牟利,已非个案。这些非法活动通常以高额回报、手把手指导、内部消息、一夜暴富等为迷惑投资者的幌子,以粉丝群、投资群为“割韭菜”的渠道,利用大众对新生事物认知不全、好奇心强、急功近利等心态,引诱受害者掉入陷阱。

3月以来,随着国际市场“利好”消息曝出,比特币曾一路狂飙,点燃投资者热情。但事实上,爆雷、崩盘、跑路等各种乱象,仍是币圈的真实写照。监管提示,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极易受到恶意炒作与价格操纵,要严防个别不法企业以虚拟货币或“境外数字期权”为噱头开展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成为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的受害者。

应当认识到,高收益背后一定蕴含着高风险。多重“诱惑”之下,公众提升金融素养、充分认识到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成为了打击不法行为的关键。“数字资产价格的涨跌幅度和速度都与传统资产有显著差异,要避免因短期的市场波动而作出冲动的决策。对任何市场都要‘敬畏而不盲目’,尤其数字资产背后的权益机制以及技术依托与传统的投资资产显著不同,在关注数字资产之前,一定要对区块链技术、分布式商业逻辑、数字金融体系进行全面、透彻的学习理解,才能清晰地认知相关数字资产的内在价值,从本质上控制风险。”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共同主席、香港区块链协会荣誉主席于佳宁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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