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文 在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下,现金分红成了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主流,不仅一些业绩优秀的公司争相推出高派现的分红预案,就连股市里的某些“铁公鸡”也开始拔毛了。现金分红政策在今年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过程中取得进一步的胜利。
但上市公司的这些现金分红预案大多都是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或由上市公司直接提出来的,并没有征求中小投资者的意见,中小投资者只能被动接受这些由大股东提议或由上市公司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这不能不说是一些上市公司在现金分红背后留给市场的一大遗憾。
在这个问题上,东吴证券等公司无疑找到了很好的解决办法。近日,东吴证券发布《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的公告》,就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股东征求意见,以便更好地做好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增强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征求意见的时间段在2024年4月20日到2024年4月24日17时整。
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出台向公司股东征求意见,这种情况在A股市场较为少见。2021的相关情况是10家,2022年只有9家,2023年到目前为止包括东吴证券在内也只有17家公司。单单就券商行业而言,除东吴证券外,上次发布类似公告的,还是2017年2月的兴业证券。当时,兴业证券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实际上,就利润分配预案来说,向股东征求意见,尤其是向中小股东征求意见,这是很有必要的。此举不仅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透明度,同时也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一种尊重,并且也是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一种保护,可以让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环节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当然,这种做法也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股东意识,是上市公司股东意识增强的一种表现。
也许有人认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大股东或上市公司自行决定就好。更何况当下管理层也非常重视现金分红工作,所以上市公司推出现金分红预案要不要征求股东意见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不存在什么问题。对于这种观点,本人以为明显是不妥的,甚至是错误的。
不错,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给予公司股东的回报,但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来说,其回报的意义是不同的。实际上,现金分红的最大受益者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因为控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低廉,而且持股数量巨大,所以在现金分红过程中占尽优势,不仅回报率极高,而且分到的现金红利也是金额巨大,上市公司百分之几十的分红甚至是绝大多数的分红都被控股股东拿走了,而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只是分了一杯羹。并且控股股东的持股原本就是锁定的,并不能从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中赚取差价收益,因此现金分红是控股股东获得投资回报的最好方式。
但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的回报只是表面上的一种“表象”。中小投资者并不能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中得到实际意义上的投资回报。因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时需要进行除息处理,而且中小投资者还需要缴纳红利税。经过这两个环节之后,中小投资者不仅不会因为上市公司分红而得到回报,相反还会因为红利税的征收,而带来投资损失的增加。甚至还会出现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的尴尬局面。所以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现金分红并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对于中小投资者比较合适的选择应该是上市公司的注销式回购或上市公司送转股,尤其是注销式回购,带给投资者的回报是实实在在的,远优于现金分红。
正是基于中小投资者与控股股东等大股东在利益上的不同,所以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时,二者的需求其实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时要兼顾好二者的利益关系。因此,公开征求公司股东意见就是一个兼顾二者利益关系的好办法。是现金分红,还是注销式回购股份,或是进行送转股,或是兼顾分红+注销式回购,都不妨来听听股东的声音,最后拿出一个让多方都能接受,或能兼顾多方利益的利润分配方案,这显然比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一言堂”要好得多。因此,东吴证券就利润分配预案公开征求股东意见的做法值得肯定,同时也值得在上市公司中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