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消息,福建省对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和优化。截至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内9个地市已经取消了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客户风险等因素,自主决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
同时,福建省还降低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商业银行在遵循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新发放的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