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文 SWIFT只是国际支付清算体系中的支付报文管理与通讯体系。如果设想以CIPS替代SWIFT,就意味着支付报文体系必须接受中国的主权管理,将很难充分吸引其他国家的广泛参与。因此CIPS应聚焦于资金账户体系建设,而将支付报文体系独立出来。
2022年2月俄乌冲突爆发后,美西方国家迅速对俄罗斯实施联合制裁,其中包括冻结俄罗斯在这些国家超过3000亿美元的官方储备资产,以及将俄罗斯7家主要银行从全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系统剔除,这引发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少国家的高度警惕。由此,不少人呼吁,要加快人民币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CIPS(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建设,使其能够及时替代SWIFT。俄罗斯等不少国家也在积极推动本国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建设并希望能替代SWIFT。
但这种希望以本国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替代SWIFT的想法并不合理,实际上很难成功实施。
为此,还需要准确把握国际支付清算体系。
国际支付清算体系构成
拥有不同货币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贸易、投资等经贸往来时,首先需要在经济合同中确定其计价清算的货币。其次需要明确付款方与收款方的资金账户以及其开户银行相互之间转账使用的账户(直接的货币现金支付,由于成本很高、效率很低、监管难以到位等原因,基本上已经完全被清算机构转账支付、记账清算所取代)。再次,需要有资金划拨转账所依据的真实准确的支付报文以及安全高效的传送处理体系,由此才能完成资金的跨境支付清算。其中,资金账户体系与支付报文体系是国际支付清算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资金账户体系
除收付款双方需要在银行开立支付结算使用的资金账户外,其开户银行之间还需要开立资金账户并连通资金汇划清算的通道。银行可以跟其发生资金清算的其他银行相互开立清算账户(“对开账户”),但这样会使得清算账户数量繁多,每个账户又涉及铺底资金控制、透支额度设定、透支利率与计息方法确定等诸多问题,管理上会非常麻烦,一般不会采取这种开户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集中开户”方式,即确定一个机构(如中央银行)作为清算中心,其他银行都在清算中心开立清算账户,即可通过清算中心完成所有清算机构之间的资金清算。
理论上,如果全球能建立一个国际清算总中心,比如由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BIS)承担,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但由于目前各国基本上都是国家主权货币,仍坚持对本国货币的监管主权,资金跨境转移必须接受货币发行国为主的监控管理,BIS还难以发挥国际清算总中心的作用(目前还只是60来个国家央行的国际协调组织并处理其相互之间的部分清算业务),所以,目前主要还是由各个国家建立本国的跨境支付清算中心。同时,考虑到国际支付清算会涉及不同的货币,需要与国际支付清算报文体系连接,其运行风险和管理要求与国内本币支付清算存在很大不同,为有效防范外部风险,有能力的国家一般都单独建立跨境支付清算的中心运行体系,并与国内清算总中心的系统保持连接,建立风险隔离机制。比如,美国国内美元清算总中心是美联储大额支付在线清算系统Fedwire,跨境美元清算中心体系是纽约清算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中国国内人民币清算总中心是中国现代支付系统CNAPS(China National Advanced Payment System),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中心系统则是CIPS。
在以国家主权货币作为国际支付清算货币情况下,世界各国拥有的他国货币,最终都是从货币发行国流转出来的,货币发行国拥有对其货币最主要的管辖权,其货币离岸的管理只能是一种附属或补充,所以,美元全球清算总中心只能是美国的CHIPS(它所处理的主要是美元的跨境支付清算),人民币的全球清算总中心只能是中国的CIPS(它所处理的主要是人民币的跨境支付清算),如此等等,相互之间很难被取代,即使是美国,也很难对他国货币全球流动拥有最高管辖权。同时,由于货币主权的存在,各国跨境支付清算系统一般只对本国境内机构(包括境内外资机构)开放(成为清算会员),而境外机构只能寻找其会员单位作为代理机构间接参与。
2、支付报文体系
支付清算机构要将资金从付款方账户划转到收款方账户,必须有真实准确的支付报文作为依据,确保转账准确及时和资金安全。
跨境支付报文涉及的内容比资金账户体系更加复杂,不仅涉及不同的货币、文字、法律等,还涉及收付款双方的名称、地址、账号;交易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和系统代码;支付报文的名称和规范以及加密规则等,而且支付报文传送和处理还需要专门的线路、设备和系统,如果没有统一性、规范性、共享性,由各个清算机构或各个国家分别与其他清算机构或国家对口建立专用的支付报文规则和运行体系,那将是非常复杂低效、成本很高难以承受的。所以,最合理的选择就是将支付报文体系与资金账户体系分离,建立全球统一、专业、中立、共享的集约化支付报文体系独立运作,并与各国的资金账户体系保持连接。
正因如此,聚焦于建立专门的跨境支付报文体系的SWIFT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成为覆盖全球的支付报文管理与处理组织。
SWIFT只是支付报文体系
SWIFT是在原来各国缺乏支付报文规范和专门的报文传送处理体系,通过邮局传递支付报文难以满足跨国经贸往来和金融交易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最初由欧洲与北美6个国家主要从事国际支付清算的多家银行发起筹备,于1973年5月注册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首批有15个国家239家银行参与成立的。其宗旨是为全世界提供“集约、专业、中立、共享”的支付报文管理与处理服务,并建立独立自主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管理规则:董事会成为其主要决策机构,三年一届;董事只能是商业机构的代表,而不能是政府(包括财政部和央行)的官员(规避国家关系和政治冲突影响);董事席位不是依靠股权投资获得,而是依据其代表的国家或地区在SIWFT上的业务规模符合标准才能赋予;除最早参与发起筹备的国家各国最多2个董事席位外,其他国家只能有一个席位,董事会总计不超过25名董事。
SWIFT成立后,依托专业高效的服务,吸引越来越多国家的机构加入,而且随着机构增加和业务扩大,其成本优势也愈加明显,很快发展成为全世界最重要的跨境支付报文规则制定与管理,以及报文传送与处理的专门组织或体系,成为国际支付清算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发挥着非常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需要明确的是,SWIFT并不是国际支付清算体系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支付报文管理与通讯体系。SWIFT的成员单位无需在SWIFT开立资金清算账户,SWIFT只有与各国的资金账户体系连接,才能完成资金的跨境转账清算。SWIFT可以大大提高国际支付清算的效率,但并非离开SWIFT就绝对无法完成国际支付清算和无法开展国际经贸往来,只是在成本效率等方面会相差很大。
同时,SWIFT并不是美国的公司,美国在其中也只有2个董事席位,并不能对SWIFT拥有独家支配权。当然,由于美国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和美元在SWIFT上最大的业务量,SWIFT的董事长一般由美国的董事担任(总裁一般由欧洲人担任)。由于SWIFT注册于比利时且其董事更多的是欧洲机构的代表,所以更多地受到欧盟的影响,没有欧盟的配合,美国难以单独对SWIFT形成控制,只有美欧联合,才会对SWIFT拥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所以,在2001年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前,除遵守联合国以及欧盟有关反洗钱等相关要求和决议外,SWIFT一直严守业务中立、数据保密的原则,不参与任何政治斗争或对某个国家的单方制裁,即使是在美苏尖锐对抗时期,SWIFT仍对苏联阵营国家敞开大门提供服务。但在“9.11”恐怖袭击后,美国以反恐名义对欧盟和SWIFT施压,才使其对美开放了与美元相关的数据,随后也被用于对朝鲜、伊朗等国的金融制裁。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后,SWIFT迅速将俄罗斯7家银行(后来又增加2家)剔除出去。这使得SWIFT越来越成为美欧对其他国家施压或制裁的工具,使SWIFT越来越偏离保持中立的初衷,引发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警惕。
如果美欧推动SWIFT将一国完全剔除出去,也就意味着美欧与该国彻底断绝经济往来(否则不会彻底断绝连接和服务。这也是俄乌冲突爆发后,SWIFT只是将俄部分银行剔除在外,而没有将所有银行全部剔除的原因)。这样做的结果,就会推动被美欧和SWIFT排除在外的国家团结在一起,催生出新的利益集团或国际联盟,以及SWIFT之外新的支付报文体系,推动国际社会分裂,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也会严重削弱美欧的国际影响力以及SWIFT的全球业务发展(主动从被剔除国家退出)。对被SWIFT剔除在外的国家而言,模仿已经熟悉的SWIFT规则,依托互联网等新的通信技术,要建立起一套新的支付报文体系并不难,但却会受到固定成本很高而交易对手和业务规模有限的影响,在运行效率和成本效益上难以与SWIFT相比,甚至难以维持运营。所以,只要不是被SWIFT剔除,各国要主动脱离SWIFT,建立和运行自己主控的支付报文体系,是非常不经济不容易的,这只能是被美欧断绝经贸往来、完全被剔除SWIFT后的无奈选择。
当然,SWIFT作为全球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理应接受联合国超越国家利益的公平监管,使其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避免成为少数国家打压或制裁他国的工具。同时,也理应避免其过度集中和垄断,有两个或以上类似组织相互竞争相互促进更合理。
以CIPS替代SWIFT并非合理选择
如前所述,CIPS是人民币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它首先是资金账户体系,是需要接受中国严格的主权管控的,境外机构原则上不得成为其清算会员。如果设想以CIPS替代SWIFT,就意味着CIPS必须是资金账户体系与支付报文体系一体化高度融合,那也就意味着连支付报文体系也必须接受中国严格的主权管理,这就很难充分吸引其他国家的广泛参与。如果每个国家都要建立自己主控的资金账户和支付报文体系,国际支付清算体系的运行效率将大大落后,是非常不合理的,这也是不少国家致力于这样做却很难成功的根本原因。
所以,CIPS不应将资金账户体系与支付报文体系融为一体,而应聚焦于资金账户体系建设,将支付报文体系独立出来,借鉴SWIFT起步模式,重新规划发展策略。应坚持集约、专业、中立、共享原则,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公司治理体系(中国带头放弃对它的国家控制),以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和创新,吸引尽可能多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西方国家)的机构广泛参与,依托成员机构更大的力量,快速发展成为能与SWIFT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新的全球性支付报文体系或组织。这将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