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池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包含八项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内容,池州市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各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不低于25%。
此外,池州市还将支持“卖旧买新”政策,指导行业建立新房和二手房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实现“以旧换新”。倡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减轻购房群众负担。鼓励国企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