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上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通知规定。
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24年5月1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如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2024年5月1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按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