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观澜|惩戒“台独”的法律效力如何?何时出台?

王义伟2024-05-16 11:31

王义伟/文 5月15日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斌华发布了两个重大消息。

第一,国家将出台法律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

第二, 黄世聪、李正皓、王义川、于北辰、刘宝杰等5名台湾所谓“名嘴”,蓄意编造有关大陆的虚假、负面信息,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肆传播。他们的错误言论蒙蔽部分岛内民众,挑动两岸敌意对立,伤害两岸同胞感情,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大陆方面将依法对上述5人及其家属实施惩戒。

上述两个消息中,5人将被惩戒在岛内引发强烈发应,不但台湾媒体议论纷纷、被点名的5个人高调亮相大声喧哗,台湾当局有关部门也就此问题接连发布新闻稿攻击、抹黑大陆。两相比较,即将出台的惩戒“台独”的法律,被关注度就少多了。

事实上,这部法律才是重点。

有如下几个要点需要关注。

第一,这部法律填补了一个空白。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迄今已经20年。

20年来,《反分裂国家法》的最大效力,就是震慑了台湾当局,使得台湾岛内无论谁上台执政,都不敢越雷池一步,不敢明目张胆地推行法理“台独”和实质“台独”。

换言之,《反分裂国家法》约束的是台湾的执政团体,但是对于那些持有顽固“台独”立场的政客、媒体名人,震慑力是不够充分的。近些年来,这些政客和媒体名人,打着所谓言论自由的旗号,在鼓噪“台独”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来越嚣张,如果不进行规制,以他们对台湾民意的影响力,后果将非常严重。

这个问题,大陆的对台工作机构应该是逐渐意识到了,并开始着手研拟相关法律条文。

因此,这部法律出台之后,将会填补这个空白。《反分裂国家法》规制团体,这部法律规制个人,大陆的对台工作将更加完善。

第二,这部法律的效力如何?

2021年11月5日,国台办公布第一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3人“榜上有名”。之后,国台办又陆续将其他“台独”顽固分子列入清单,并宣布了针对这些人及其背后金主(提供资金支持的企业或个人)的惩戒措施。

从这些已经公布的惩戒措施中,可以窥见即将出台的这部法律的部分内容。

笔者认为,这部法律的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现在的约束力和将来的震慑力。或者说,两岸统一之前的效力和统一之后的效力。

现在两岸尚未统一,所以对“台独”分子及其行为的惩戒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旅行限制,不允许进入大陆以及港澳地区;一方面是投资合作限制,不允许其本人或背后的金主到大陆投资、与大陆有关机构合作。

将来统一了怎么办?

国台办在公布第一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时就说了:“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所以,已经被列入清单的“台独”顽固分子,他们的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观察指标。如果他们觉得自己能够活到两岸统一之后,那么对于大陆惩戒“台独”分子的法律,他们应该要仔细掂量的。

第三,这部法律什么时候出台?

也许有人会觉得,既然陈斌华已经发布消息了,不如就在5月20日赖清德就职那天公布这部法律。

笔者觉得,可能性不大。

首先需要厘清一个问题,这部法律由哪个层级制定的。

中国的法律制定,有两个层级。重大的法律由全国人大会议制定,其他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全国人大代表接近3000人,每年3月开会。《反分裂国家法》就是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制定的。今年的会议已经开过了。如果这部法律需要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讨论通过,要等到明年3月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166人。按照惯例,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通常在双月的下旬召开。最近的一次常委会会议是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的,通过了学位法、关税法等法律和与相关国家的条约。

按照这个惯例,如果这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最快也要等到6月下旬。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紧急和必要,也会召开临时会议讨论重大事项。但是,用临时会议的方式通过这部法律,似乎不大可能。国台办公布第一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是在2021年11月,也就是说,国台办那个时候大概已经开始研拟这部法律了。都研拟了好几年了,不必临时提速,慢工出细活呢。

综上,笔者预测,这部法律最快今年6月下旬、最迟明年3月大概就会出台。既然陈斌华已经发布了这个消息,应该是快了。

最后一个疑问,这部法律的正式名称是什么呢?

等到它出台了,大家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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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海外部主任,台海问题专家,长期关注民营经济、国际经贸和反倾销,对宏观经济也有深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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