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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第一线2024-05-13 17:35
讯 5月1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其中指出,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佛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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