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过度融资 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通道 监管新规引导财务公司回归主业服务产业

财联社2024-04-30 16:54

财联社4月30日讯(记者 王宏)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指出,严禁财务公司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道和工具,严禁企业集团滥用股东行为,违规操纵财务公司追求短期利益,违规开展不当融资等行为。

业内专家指出,《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财务公司回归主业,服务产业,规范发展,严控风险。未来财务公司沿着重启战略规划与定位,重构业务体系与生态伙伴,重塑核心能力与数字化基座的发展路径,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通道和工具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指出,财务公司不应成为企业集团营利中心,严禁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道和工具。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了提升财务公司监管有效性,严格审查股东资质,严禁无序跨业,杠杆率过高、有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穿透鉴别入股资金真实性,审慎把关承兑汇票、同业拆借等存在外溢性风险业务资格申请。严禁企业集团滥用股东权利,操纵财务公司追求短期利益、违规开展不当融资,违规进行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等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此前个别企业集团受前期多元化扩张积累问题逐渐暴露等因素影响,出现严重经营危机,产业风险传导至财务公司,严重影响到整个财务公司行业的外部形象和声誉。

2022年金融监管总局全面修订并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重塑财务公司行业发展和监管,主要举措包括大幅提高准入门槛,有序化解处置存量风险。经过监管整治纠偏,财务公司进一步专注本源主业,外溢风险大幅收敛。

“这次的《指导意见》是在2022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财务公司回归主业,服务产业,规范发展,严控风险”,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安永指出,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其面临风险必然会与集团有所关联。同时,财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参与金融市场运作,又必然会受到监管的影响。随着财务公司的不断发展,面临的风险也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安永的报告显示,自20世纪80年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创建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200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近年来财务公司数量基本平稳,行业规模持续增长。

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引导财务公司紧跟战略导向

周瑾认为,在财务公司的定位上,《指导意见》要求财务公司应依托集团和服务集团,以内部金融服务为主,助力实体经济和集团产业的转型发展,尤其强化针对国家战略导向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不应过度追求自身的营利目标和与其他市场化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指导意见》还对监管机构提出一系列要求,覆盖准入、日常监管、风险化解、检查与处罚、监管协调联动以及金融反腐等内容,有效落实“长牙带刺”和“有棱有角”。

此外,在治理架构与管控措施上,《指导意见》要求规范财务公司的公司治理体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在当前的环境下,尤其要加强规范股东行为和财务公司独立经营,重点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团外业务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将进一步健全财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明确加强和完善现代财务公司监管要求,持续引领财务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财务公司应坚守主责主业,紧跟国家战略导向,发挥贴近实业优势,优化资金供给结构。

普华永道报告指出,在二十大明确的方向下,实体产业的各个环节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行业中的大型集团公司将成为带头力量,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也将展现其关键作用。但财务公司在现阶段宏观经济压力犹存、产业处于关键转型期之时,财务公司内外部各领域的中长期转型发展压力逐渐凸显。

“展望未来,财务公司会沿着“重启-重构-重塑”的发展路线,即重启战略规划与定位,重构业务体系与生态伙伴,重塑核心能力与数字化基座,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周瑾还指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