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怡然 宋笛 与同样规模庞大的传统企业相比,中国平台经济在创新上能带来什么不同价值,与美国科技公司相比,中国平台企业的创新又有什么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三希对称,平台作为市场制造者,最大的不同是具有链接赋能和价值共创的功能。由于汇聚了大量市场参与者,他们的创新具有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外溢性,平台经济的创新会直接惠及平台上的用户和商户;二是能赋能生态参与者,促进其他企业创新,推动整个产业链的优化升级;三是平台汇集了大量数据、用户和资金,能够更加灵活地组合生产要素,从而创造新的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陈志远说,平台经济能够像市场一样匹配买方和卖方,只不过这个功能转移到线上,通过互联网来匹配。由于规模数量巨大,需求发生频次极高,天然就会促使平台经济不断推进底层数字技术的建设,这是平台经济与数字科技交叉的部分,也是其创新的禀赋所在之处。
2024年,李三希和陈志远进行了一项关于平台经济创新的课题研究,研究以专利作为切入口,比较中美两国平台经济在创新上的异同。4月26日全球知识产权日这天,研究报告——《平台企业数字技术发明专利研究报告》发布。
研究中,陈志远选取了中美两国具有代表性科技平台企业,涵盖了信息资讯、网络销售、生活服务以及社交娱乐等诸多领域,其中中国平台企业包括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美团、字节跳动、网易、拼多多;美国平台企业包括微软、谷歌、亚马逊、脸书。
依据各平台企业2022年的年报,陈志远将母公司和年报中披露的主要子公司的专利作为该平台企业所拥有的全部专利。对没有披露年报的公司,则通过查询相关官方网站、人工检索其主要子公司。陈志远说,之所以将子公司纳入其中,是考虑到平台经济在创新上的特殊性,因为平台经济的大量创新是来自那些通过合资、直接注资、购买纳入平台的新兴企业。
研究中,陈志远发现国内平台企业专利申请授权量在过去十年实现了快速增长,在数量上,类似百度、腾讯等平台的专利申请授权量超过了美国部分平台。但在专利储备量上,中美两国仍有较大差距。相对于美国,国内平台企业将创新资源更加聚焦于元宇宙、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物联网四大领域。
以人工智能为例,人工智能是近年来中美平台企业数字技术生态的核心,区别于美国人工智能技术的相对成熟,国内仍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1年,中国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当年新增数量首次超过了美国平台企业。
(图片来源:《平台企业数字技术发明专利研究报告》)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维度是专利的质量。陈志远选择了专利涉及的IPC分类、引用量和专利活性三个指标来衡量专利的质量,其中专利涉及的IPC分类可以作为一个综合专利涉及的技术门类,从而观察专利的知识宽度。以三个指标观察,中国和美国平台经济的专利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中国平台经济专利质量也在快速提升。
(图片来源:《平台企业数字技术发明专利研究报告》)
研究中,陈志远利用了网络分析,反映中美两国平台专利的引用体系。陈志远说:“现在国际环境下,全球技术民族主义兴起,但从我们的研究看,过去一段时间中美平台的专利相互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了,变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技术的浪潮全世界传播的背景下,不同的科技平台不仅需要自己去创新,也依赖于竞争对手的创新。”
(图片来源:《平台企业数字技术发明专利研究报告》)
陈志远说,企业的创新来源于对市场收益的预期。虽然“过于大”的实体可能因潜在垄断风险给监管带来挑战,但只有具有一定规模、能够积累利润和财富的企业才能持续地应对风险、投资创新。对市场、对收益的信心,才是企业创新的源泉。
另一方面,国内平台企业是关键的数字技术创新领域的主力军。陈志远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数字技术领域创新的质量,给平台企业一个更稳定的政策环境,并通过提供研发税收优惠,降低研发成本,鼓励企业加大在前沿数字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