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正式实施,消费金融行业准入门槛提高!
4月18日,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开始施行。相较于此前监管办法,此次新规从提高准入标准、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等主要内容进行修订,并将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提高至10亿元。
就在新规开始施行前,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大股东已在谋划增资动作,以满足监管规定。例如,长沙银行和宁波银行分别在今年3月和4月公告了对旗下参股消费金融公司增资动作。
不过,券商中国记者发现,截至发稿前仍有多家消费金融并未满足新规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比例的监管要求。
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早在一个月前,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办法》时表示,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包括提高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综合来看,《办法》多个具体要求受到业内关注,指明了当前消费金融行业的整改方向。
一是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此前的3亿元提高至10亿元;
二是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
三是强化对合作机构管理,实行名单制和分类管理,以及适度分散原则审慎选择合作机构;
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如适当降低贷款利率、规范催收行为;
五是规范公司治理方面,如在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对高管薪酬实施延期支付等。
惠誉评级此前表示,《办法》出台表明,监管机构旨在推动主要股东加大对消费金融子公司的参与度和支持力度,与金融监管总局对其他类型机构的监管方向一致。
惠誉认为,新规收紧了对消费金融公司风险管理、资本和杠杆率的监管要求,或将增强消费金融公司的信用状况。同时也会对这些机构相关的消费金融资产支持证券产生正面影响,因为稳健的信用状况将增强服务连续性。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门槛,符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精神,有助于从源头上保障消费金融公司股东质量,压实主要股东责任,也有助于维护消费金融市场适度竞争格局。
董希淼认为,新规突出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消费金融公司客群下沉、消费者金融素养一般等情况,要求建立健全消保工作机制,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适当性管理,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
近半机构仍未满足新规要求
截至目前,我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共有31家,多数由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部分由互联网公司等发起设立。截至2023年末,31家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服务客户人数超过3.7亿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办法》给出的最新要求,目前并未明确该等规定仅适用于新设消费金融公司,还是同样适用于存量消费金融公司,是否允许“新老划断”或设置“过渡期安排”尚有待监管的进一步明确。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也在此前答记者问时表示,对于有关条款的解释说明和过渡期安排等,如行政许可工作衔接、实收资本达标时间、担保增信贷款占比压降期限、“咨询”“代理”业务范围等,拟在《办法》配套通知文件中作出详细规定和说明。
部分业内研究机构认为,这些要求或将推动消费金融行业更多股权重组,未来行业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态势或将有所显现。同时,监管机构将给予整改过渡期。
对比《办法》给出注册资本、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等最新要求,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后发现,目前仍有近三分之一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未满足最低10亿元的标准,包括长沙银行、北京银行、成都银行、晋商银行、盛京银行等多家A股或H股上市银行参股的消费金融公司。
在出资比例方面,包括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中原银行等上市银行旗下参股消费金融公司在内,共有14家公司的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足50%,且部分现有主要股东的资产及营业收入未达标。
就在新规发布后不久,已有多家银行加快节奏向旗下消金公司增资。3月25日,长沙银行公告称,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增资不超过5.61亿元;同日,长银五八消金的第三大股东通程控股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子公司长银五八消金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
4月10日,宁波银行也公告称,该行与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拟对宁银消费金融共同增资,该行拟出资额为12.26亿元。宁波银行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提升宁银消金市场竞争力,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事实上,该行2023年已进行过一轮增资,增加注册资本20.11亿元。
去年多家消金公司业绩下滑
近期,随着多家上市银行披露2023年年报,不少银行系消金公司的2023年经营情况也随之披露。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已披露的消金公司普遍实现营收增长,但也有多家机构净利润降幅较大,个别刚开业公司有所亏损。
营收方面,已披露的5家公司均实现增长,增幅在11%至194%之间。营收增幅前三的公司分别为宁银消金、哈银消金和中邮消金,分别同比增长193.96%、19.59%和14.95%。
2023年,不同银行参股消金公司的净利润呈现较大分化。例如,宁银消金净利润猛增,同比增幅达676.9%;而中银消金和兴银消金净利润同比降幅分别为18.14%和16.89%。
不过宁银消金2023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来源于上一年度的低基数,2023年也是该公司更名后的第一个完整年。2021年12月,宁波银行以10.91亿元受让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并于次年再度增持至76.67%,2022年8月更名为宁银消费金融。2023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2.02亿元。
净利润同样增长较快的消金公司还有北银消金、阳光消金和中邮消金。其中,北银消金2023年净利润为1.18亿元,同比增长35.6%;阳光消金净利润为1.71亿元,同比增长26.67%;中邮消金净利润为5.22亿元,同比增长17.83%。
从净利润规模来看,招联金融无疑是当前消金公司的“王者”。去年该公司净利润达36亿元,同比增长8.14%。兴银消金虽然净利润达20.72亿元排在第二,但较上年减少4.21亿元。中银消金净利润5.37亿元,也较上年减少。
此外,由建行持股83.33%的建信消费金融于2023年6月正式开业,建信消费金融也是继中银消费金融后,第二家由国有大行控股的消金公司。开业半年以来,该公司亏损约0.65亿元,去年末总资产达73.08亿元。
资产规模来看,上市银行参股消金公司去年也呈现普遍增长。除阳光消金总资产有所下降以外,其余8家披露的公司中均实现较快增幅。
其中,宁银消金总资产增幅甚至高达461%,截至去年末该公司总资产达456.71亿元,贷款余额为421亿元。哈银消金总资产增长40.27%至213.74亿元,贷款余额为202.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46%。
截至发稿前,2023年末总资产超过500亿元的银行系消金公司有4家,分别为招联金融1764.21亿元、兴银消金869.31亿元、中银消金742.99亿元,以及中邮消金582.22亿元。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