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泰/文 中国民营经济十论
——以实践理论创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滕泰 张海冰
近年来,“民营经济退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剥削论”,“消灭私有制”等错误言论严重地扰乱了社会认知,打击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甚至成为造成民间投资增速不断下滑的主要因素。
针对这种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这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也专门提出,“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
如何才能完成上述理论创新任务呢?
一是坚持“先立后破”的理论创新原则。以立为主,只要正确的理论立起来,错误的言论就不攻自破;二是从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出发,而不是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出发,只有这样才能贯彻马克思主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精神;三是系统、全面地梳理几十年来所有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决议、文件表述和领导人讲话,才能动态地看到我们的民营经济理论提法上的不断进步,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确保理论创新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改革实践要求。
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上,我们尝试提出了“滕泰/文 中国民营经济十论”,希望能够为中国民营经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推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发挥一点积极的作用。
一、活力源泉论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
有了民营企业,市场经济才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有了千百万民营企业家追求成功的天然动力,中国经济才有了蓬勃发展的活力。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民营经济创造的不仅是财富、就业、税赋,而且通过竞争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成为区域经济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
从浙江、广东、福建、江苏,乃至全国各地的发展经验来看,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增速,不仅取决于一个地区的资源禀赋,更取决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哪个地区民营经济发达,那里的经济就充满活力,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区域经济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
在家电、手机等消费品行业,海信、格力等国资背景的家电企业正是在与创维、TCL、美的等民营家电企业的竞争中,才具备了深刻的危机意识和创新能力;在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除了金拱门、百胜等国际品牌和全聚德、广州酒家等老字号国企,无数民营餐饮企业家绞尽脑汁地在菜品、环境、场景、服务等维度上展开创新竞争,如果没有民营餐饮企业带来的活力,中国消费者不可能享受到这样丰富、优质而又实惠的餐饮服务;在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当民营快递企业、支付平台发展起来,不仅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邮政和国有银行也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服务意识、服务效率和数字化水平也很快提升起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经济行业,从萌发阶段就向民营企业开放,造就了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网络公司,如互联网时代的代表企业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代表性企业抖音、美团、拼多多、滴滴,还有华为、大疆、米哈游等,基本上都是民企,实践证明,哪个行业对民企越开放,哪个行业的活力就越充沛,发展的速度就越快,竞争力就越强。
二、民企涌现与经济周期论
——民营企业家集中涌现推动经济繁荣,民营企业家潮起潮落影响经济周期
近年来,少数民营企业家受到“躺平论”等错误观点的影响,出现了一些“不敢投、不想投、不愿投”,甚至将企业出售关停等消极现象。但改革开放以来的若干次经济周期性波动都表明,每当民营企业家集中涌现,出现创新、创业高潮的时候,很快就会出现中国经济的上升周期;反之,每当民营企业家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阶段性创新创业低潮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就是经济的下行周期。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也指出,如果一段时间内从事创新活动的人较多,经济将会呈现出繁荣态势,相反,如果成为企业家的人变少,经济将陷入萧条,“企业家成批出现是繁荣产生的唯一原因”。
历史证明,宏观或者行业政策的放开,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引进,向更大的市场开放,以及社会氛围和宏观叙事的转变等因素,促进了民营企业家的集中涌现;而当这些因素走向反面时,也会抑制民营企业家“潮涌”。当前,社会舆论氛围的影响成为妨碍民营企业家集中涌现的首要因素,其他如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民企保护政策落实不力,要素获得困难及成本过高,技术创新处于“空窗期”,逆全球化抬头等因素,也都影响了民营企业家的集中涌现。
开启中国经济新的增长周期,呼唤中国民营企业家再次集中涌现。我们首先要通过民营企业发展的理论创新,并转化为公众认知,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家“潮涌”的舆论氛围,还需要大力破除对于民营企业的所有制歧视,营造低成本、易获得的要素环境,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充分地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家成批涌现创造良好条件。
三、长期目标论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目标
有一种错误观点认为,中国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这就是所谓的“离场论”。更有人从《共产党宣言》中有关消灭私有制的论述出发,编造出“利用民营经济是权宜之计,消灭私有制是崇高理想”的说法。
实际上,这种说法的背后,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严重误读,是对党的民营经济政策的重大误解,也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误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商品市场、资本市场、要素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都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催生,离不开民营企业的推动,如果没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产权明细明晰、决策自主、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民营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天然相容,市场体制发展得越成熟,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就越好,民营经济越发展壮大,市场经济体制的活力就越强。
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有些对马克思主义一知半解的人整天惦记和叫唤着要消灭私有制,却压根不知道它需要与国家机器同时消亡”,片面地把“消灭私有制”拿出来强调,仍然在社会上造成了普遍的社会认知混乱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心态恐慌。不错,《共产党宣言》中的确提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但私有制的消灭是与民族、国家、政党等历史范畴的消灭同步进行的,我们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将共产主义阶段的伟大目标,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完成。
应当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多长时间,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目标就需要坚持多长时间。当前,党中央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民营经济仍然是基础性力量。如果社会上形成怀疑、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舆论、思想,其危害将会是很大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就专门提出,要“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
我们建议,应该明确宣布,把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目标,并制定发展壮大中国民营经济的长期目标体系。这样一方面可以宣示党和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长期不动摇的决心,绝非权宜之计;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引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向汇聚。
四、国企民企生态论
——民企国企共同建设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经济生态
有些人故意从概念上搞浑水,将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等同于搞私有制、私有化,声称如果不对民营经济加以限制,就会威胁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证明,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但没有削弱国有经济,反而使国有企业的效率得到提升,活力得以激发。
首先,民营企业灵活的分配机制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给国有企业的干部和职工带来的冲击极大,推动国有企业逐渐建立起正面的激励机制,成为根据市场信号行动的有活力的市场主体;其次,民营企业带来了竞争冲击甚至生存压力,“逼迫”国有企业成为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实力不但没有削弱,反而真正焕发了活力,增强了竞争力。显然,只有当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形成互相竞争、互相依存和互相促进的良好生态,中国经济才能焕发出勃勃生机。
民营企业的发展还为国企创造了更好的发展条件,例如提供了上游配套,创造了下游需求,提升了流通环节的效率,为国企减员增效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等等。国企和民企如果能在各自擅长的领域中发挥好各自的所长,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就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生态。
五、“做大蛋糕”论
——民营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有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提出和坚持的“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方法已经失败了,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伟大历程证明,当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以火山喷发般的速度和规模发展起来,在企业家、专业户、专业技术人员等群体“先富起来”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稳步的提高。
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是人类经济史上罕见的普惠式增长过程,从广东到西藏,从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到钢铁汽车等制造业,再到数字经济等新产业,从农民工到程序员,从个体户到企业家,各地区、各行业、各阶层的收入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生活水平都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实现普惠式增长的前提,是十几亿中国人共同“做大蛋糕”,而做大蛋糕的前提,是经济规模的进一步增长,也就是继续“做大蛋糕”。只要“分蛋糕”的方法不伤害“做蛋糕”的积极性,就能够激发民营经济财富创造的巨大力量,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条件;相反,如果“分蛋糕”的方法伤害了民营经济“做蛋糕”的积极性,不能创造足够的增量财富,共同富裕就难以实现。只有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不断做大蛋糕,才能在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六、社会财富本质论
——民营企业资产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经营性资产,民营企业财富本质上都是社会财富
很多人简单地认为民营企业创造的都是私人财富,并由此将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等同于私有化,这是对民营企业资产和民营企业财富的误解。实际情况是,民营企业资产和民营企业财富并不是民营企业家厨房里的锅碗瓢盆,而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经营性资产,民营企业财富本质上都是社会财富。
即使是那些只有几十万元、几百万元财产的民营企业,也在为社会创造就业,为员工创造收入,为上游创造需求,为国家上交税收,他们所掌握的财富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经营性资产,很多情况下还都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融资而被抵押,本质上早已是社会的财富。历史也证明,私人控制一般仅限于第一代或第二代,三代以后,大型民营企业一般都会变成社会属性更强的公众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企业是民营企业的天然属性。
随着经济发展,将所有制作为区分企业标准的做法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经济组织,都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将向着社会企业的目标汇合。
七、民营经济人士的出资人报酬论
——充分认识资本要素的关键作用,肯定出资人报酬,客观认识资本逐利
虽然国人早已经从经济学的生产函数中认识到资本是生产要素,但是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资本不仅是生产要素,还是形成生产力的核心和关键要素,发挥着纽带作用,因而不能客观地认识资本逐利性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没有清醒地认识到,一旦资本不敢逐利,必然会带来经济衰退等严重后果。
首先,资本是形成生产力的关键组织要素作用。如果没有资本,土地、劳动、技术和企业家才能都像断线的珠串,无法作为一个整体运行,也就无法创造价值和财富。正如熊彼特所言,如果我们能够不用资本,而是用资本之外的其他力量把各种要素组织起来形成生产力,那么资本就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作用别无二致。只有计划经济和行政划拨的力量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但是苏联和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实践已经证明,计划经济长期必然走向低效并失去活力。
其次,资本逐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驱动力。如果资本在循环中不能增值,而是不断减损,最终将面临生产过程无法持续而退出,也就是破产或者倒闭,经济循环就会中断。因此,要维持健康的经济循环,资本必然也必须追求增值,资本逐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驱动力。资本逐利且不断向利润率更高的领域流动,这自然会有利于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只有承认和允许、鼓励资本的逐利性,才能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并不断提高运转效率。
再次,要尊重资本报酬,鼓励资本要素发挥市场活力。“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合理报酬也应该在全社会得到尊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居民储蓄国,而中国家家户户的储蓄收入本质上都是资本报酬。有的人一方面希望自己获得存款利息收入、股票和基金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又批评资本报酬和资本逐利性,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今天,随着资本供给的增加和全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降低,资本的平均报酬正在减少,这也是造成当前民间投资和外资投资下滑的重要原因。在这样的关键阶段,我们不但应该更尊重资本的报酬,还应该继续出台措施、进一步鼓励资本要素发挥市场活力,才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已经延续超过十年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与妖魔化“资本逐利”、污名化资本要素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应当客观科学地认识资本的纽带作用和逐利行为,充分肯定民营企业家的出资人地位和应当获得的出资人报酬。
八、民营经济人士创新报酬论
——创新报酬是新时代企业家收入的主要来源
创新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是经济增长最可靠的发动机。只有创新能够给企业带来真正的“超额利润”;也只有创新,才能够形成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带来新的经济增长。
当前,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创新的主力军和顶梁柱:移动通信领域的华为、电动汽车领域的比亚迪和“造车新势力”、新能源领域的隆基绿能、宁德时代、互联网领域的字节跳动、拼多多、阿里巴巴和腾讯,无人机领域的大疆,游戏领域的米哈游等民营企业的出色表现,已经在全球产业竞争的舞台上居于前列,甚至站到“C”位,还有大量的中小民营企业活跃在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新体验的创新赛道,同样为中国经济提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民营经济不仅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中国经济正处在从传统经济向新经济转型的伟大时代,民营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无处不在,创新报酬看起来远远高于传统的劳动报酬,但它是对创新活动的重要回报和必要激励,正在成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收入的主要来源。只有全社会更深刻地认识、尊重和保护民营企业家应当获得的创新报酬,这个经济体才会充满创新的活力,具有繁荣的未来。
九、民营经济人士风险报酬论
——民营企业家是企业最后风险承担者,应获得足额风险报酬
民营企业不仅承担了市场竞争、决策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市场风险,还承担了政策风险、金融风险、法律风险、行政风险和舆论风险等非市场风险。当风险来临的时候,企业内的基层员工、中层管理者和高管,都可以辞职以规避风险,但民营企业家本人必须以其投入的资金、创造的事业、至今为止的成功、在社会上的声誉乃至身家性命,来作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为了让更多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投身创新创业的“勇敢者游戏”,一方面应尽量减少来自政策变动、行政管制、法律诉讼、舆论事件等的非市场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家更好地应对市场风险;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和肯定风险报酬,让在法治范围内承担风险创新创业的民营企业家都能够按照市场机制获得风险报酬,才能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家投资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出现繁荣。
十、民营经济人士的管理报酬与复杂劳动报酬论
——民营企业家的管理才能是稀缺资源,在创业与经营中付出了复杂劳动,应当获得充分的管理报酬和复杂劳动报酬
作为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中国的市场环境特别复杂,从中国民营企业家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更加强烈、生动和充满活力的企业家才能:他们特别能够在困难环境中生存、突破和发展,特别能够敏锐地发现商机并将其转化为现实利润,特别敢想敢干,具有变不可能为可能的能力,他们必须能够协调方方面面和各种复杂关系,能够团结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目标、不同性格的人为同一目标而努力,中国民营企业家还具有打不垮的心态,以及在压力、挫折和失败面前仍然坚持不懈的意志和品质,具有这些能力和品质的少数人才能成为民营企业家。
在欧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家的管理才能被给予了充分的报酬,但在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管理才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他们获得财富中所包含的管理报酬,也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知。只有推动全社会对企业家才能,尤其是民营企业家作为管理者的贡献和报酬给予充分认可和评价,才能激励中国民营企业家更加积极地投身创新创业,推动经济走向繁荣。
从另一个角度看,大部分中国民营经济人士既作为出资者投入资本,也参与创造财富的劳动活动。例如,对于1.6亿个体工商户和数千万中小企业主来说,他们的工作并未脱离第一线的生产、营销和服务工作。更重要的是,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中国民营企业家承担着超常的心理压力,无时无刻不在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从事复杂的劳动。民营企业家要吸收分析各方面的信息,了解行业的新技术进展,研究竞争对手的动向,对企业经营作出判断和决策,协调和调动各种资源组织生产经营,解决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承认和接受科学技术工作人员从事的是复杂劳动,企业家的工作当然也是一种复杂劳动,自然应该获得相应的复杂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