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一帆 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就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沪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与此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也发布了有关深港股通业务的修订内容。
上交所称,沪深港三地交易所已就扩大沪深港通ETF范围达成共识。
据了解,上述《实施办法》拟修订6条内容。记者发现,该文件主要涉及修改沪股通、港股通ETF范围。
上交所表示,此次ETF标的优化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降低ETF纳入规模要求;二是下调ETF的指数权重占比要求。
本次拟修订的《实施办法》降低了ETF纳入规模要求。据《实施办法》,沪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港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5.5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上交所表示,本次ETF标的优化还包括下调了ETF的指数权重占比要求。
据本次拟修订的《实施办法》,沪股通方面,ETF调出规模由低于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低于人民币4亿元;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者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港股通方面,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12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亿元;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者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上交所表示,此次关于ETF标的的优化实施后,预计沪深港通ETF标的数量和规模将显著增加,进一步丰富两地市场投资产品,便利两地投资者配置对方市场资产。下一步,沪深港交易所将抓紧做好沪深港通ETF标的扩大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预计上述优化措施正式实施需要三个月左右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