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信贷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汉口银行被行政处罚485万元

李渡2024-04-19 19:03

实习记者 李渡/综述 4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包括信贷管理不到位,以贷转存质押放贷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85万元。四名汉口银行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汉口银行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信贷管理不到位,以贷转存质押放贷;违规审批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且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本行风险贷款;个人贷款面谈面签制度执行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形成损失核销;应收账款审查不严,贷款形成不良;通过内部账户违规操作延缓风险暴露;通过以贷还贷、以贷收息、利息挂账缓收等方式掩盖信贷资产质量;以‘换壳’的方式承接债务,掩盖不良贷款;贸易背景审核不严,信用证议付款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实;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汉口银行做出罚款48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总经理董国庆,对该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且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本行风险贷款;贷款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等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并罚款5万元。

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谭爱民,对该行贷款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行长助理程志对该行违规审批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授信审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梁启彬,对该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形成损失核销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汉口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一家总部位于武汉的城市商业银行。现有各类分支机构204家,机构实现湖北市州全覆盖,设有重庆分行,发起组建阳新、枝江村镇银行。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新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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