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每个黄昏的太阳,都落在我的家乡
二十七年前的一个秋天,我辞去沙湾县城郊乡农机管理员的工作,孤身一人到乌鲁木齐打工。在这之前,我是一个闲散的乡村诗人,我用诗歌呈现自己内心的想象和情感。除诗之外,不屑于其他任何文体。我觉得诗歌那一句摞一句可以垒到天上的诗句,是一种形式也是一种仪式,它太适合盛放一个乡村青年的孤傲内心。可是,我的诗歌写作到乌鲁木齐打工后便终结了,我放下一个诗人的架子改写散文。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第一本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的写作契机,或许就是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期间的某个黄昏,我奔波在这座陌生城市的街道上,一扭头,看见了落向天边的夕阳,那个硕大的、跃过城市落到地平线上的夕阳,它正落向我的家乡。因为我的家乡沙湾县在乌鲁木齐西边。那缓缓西沉的太阳,像一张走远的脸,蓦然回转,我被它看见,看得泪流满面。
那一刻,我知道每个黄昏的太阳,其实都落在我的家乡。那里的弯曲道路,土墙房屋,以及鸡鸣狗吠的声音,孩子哭喊的声音,牛哞马嘶的声音,都被落日照亮,一片辉煌。那个被我扔在远处的家乡,让我从小长到青年的遥远村庄,在一个午后的夕照中,被我看见,我开始写它。那样的写作如有天启,我几乎不用去想如何写,村庄事物熟透于心,无论我从哪一年哪一件事写起,我都会写尽村庄的一切。
那么,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这样一个扔在大地边沿,几乎没有颜色,甚至没有多少故事的村庄,能写出什么。
我没有去写这个村庄的四季劳作,没有去写乡村的风俗文化,也没有写数百年或者数十年来村庄的遭遇和变迁。当我着手写作时,我觉得这个村庄的农耕生活,它跟中国任何一个村庄一样的乡土命运,以及经过村庄的一场一场的政治运动和变革,都变轻了、变小了,它甚至小到没有刮过村庄的一场风更大。
那么什么是最重要的。
是时间。
时间在一年年地经过村庄,用一场一场风的方式,用人们睡着醒来的方式,用四季花开和虫鸣鸟叫的方式,也用一个孩子孤独寂寞的长大,和一村庄人悄无声息地老去的方式。时间把它的愁苦和微笑留在人脸上,也留在路边一根朽木头上,时间的面目被一个乡村少年所看见。整个村庄大地是时间的容颜,一村庄人的生老病死是时间的模样。我写了时间经过一个村庄和一颗孤独心灵的永恒与消耗。也看见人和万物纷纷奔赴的时间岁月中的家乡。
就这样一篇篇的去写,村庄的时间在写作者笔下慢下来,安静下来,又快速地在某个瞬间里过去了百年千年。这本书我写了十年,也把我从青年写到了中年。
这是我在远离家乡的陌生城市,对家乡的一场回望。或许只有离开家乡,才能看见家乡,懂得家乡,最终认领家乡。《一个人的村庄》,是我在异乡对家乡的深情认领。当我在那个陌生城市的街道上,遥想落日余晖中的家乡时,就像想起了一场梦。我知道,那个尘土草木中的家乡,已远在时间外,又近在心灵中。我能触摸到她了。
02
没有谁能阻挡她的灵魂回乡
五年前一个冬天的夜晚,我的后父不在了。得知消息后,我连夜驱车往沙湾县赶,那夜正刮着北风,漫天大雪,在昏暗的车灯中,从黑暗落向黑暗。那场雪仿佛是落给一个人的,因为有一个人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赶到沙湾县时,后父的遗体已被家人安置在殡仪馆,他老人家躺在新买来的红色老房(棺材)里,面容祥和,嘴角略带微笑,像是笑着离开的。
后来听母亲说,半下午的时候,我后父把自己的衣物全收拾起来,打了包。
母亲问他,你收拾衣服做什么?
后父说,马车都来了,在路上等着呢,他要回家。
我母亲说,你活糊涂了,现在啥年代了,哪有马车。
后父说,他听到马车轱辘的声音了。马车在路上来回地走,那些人在喊他,他要回家。
又过了几个小时,后父安静地离开了人世。
我后父年轻时在村里赶过马车,马车轱辘在地上滚动的声音,也许一直留在他的心中。在他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他听到了那辆他曾经赶过、在乡村大道上奔走多年的马车,过来接他了,他被那辆马车接回了家。
后来,我们给后父操办那个还算体面的葬礼时,我想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跟他没有了关系。他已经坐着那辆马车回到家乡。那个家乡,是他从小长到老,葬有他母亲和父亲的太平渠村,也是我在《一个人的村庄》中所写的那个村庄。
在县城殡仪馆的喧嚣声中,我想远在县城近百公里之外的太平渠村,葬有我后父家人的墓地上,他早年去世的母亲,一定会听到自己儿子的脚步声从远处走来。一个儿子的魂,在最后那一刻回到了家乡。
后父是太平渠村的老户,几代人的祖坟都在那里。
我八岁时先父不在,十二岁时母亲带着我们到了后父家。记忆中我没有去过后父家的祖坟,只是远远地看见过,有几个坟头伫在村北边的碱蒿芦苇中,想起来都觉得荒凉。后父是家里的独子,每年清明,他一个人去上自家的坟。我们去上先父和奶奶的坟。平常我们像是一家人,到这一天突然成了两家人。
我们在这个村庄生活了十年。这也是我从少年长大到青年,对我的人生影响最深的十年。我工作之后,把家从太平渠村搬迁到离县城较近的村庄,过几年又搬迁到城郊村,后来终于进了城。
后父跟我们在县城生活了三十年,一开始住平房,后来住楼房。我们居住的环境远比以前村庄的要好许多。他跟我们生活的时候,尽管也时常赶马车回太平渠村,去看他那院已经卖给别人的老房子。我后父的马车,直到家搬进县城前才卖掉。他活着时没有抱怨过现在的家,也没说过要离开我们回他的村里去。但是,临死前他说出了要回去的那个家。
后父的话让我顿时心生悲凉。这么多年来我们在县城和他一起生活的那个家,那个有儿有女有妻子的家,就这样不作数了?在他离开人世的时候,这个家可以轻易被他扔掉。他要去回另一个家,那个早已没有了亲人,只留有父母墓地的荒芜家园。
那个家是他一个人的,那条路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跟我们都没有关系。
他的死分开了我们。但我又分明感到他的死亡在连接起我们。
前不久我去养老院看望老丈人,他因脑梗不能自理生活而住进养老院。
我陪老丈人在院子散步时,碰见一个老奶奶,她向我打听去一个团场的路怎么走。那个团场的名字我好像听说过,却又不知道在哪里,便只好对她摇头。后来院里的负责人告诉我,这个老奶奶在养老院住了七八年了,她见人就问去那个团场的路怎么走,院里的人都被她问遍了,那是她的家,自从进了养老院就再没回去过,她每天都想着要回去。可是,没人告诉她那个团场怎么走。那个她只记住名字却忘了道路的团场,被养老院的人隐瞒起来了。养老院成了她最后的家。
后来,我再去养老院时,那个老奶奶已经不在了。
我想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会回到那个天天念叨的地方,那是她的家乡,被她忘却的道路会在那一刻全部地回想起来,没有谁能阻挡她的灵魂回乡。
03
因为一个人的死,家乡又复活了一次
也是在几年前的冬天,我经历了一个老太太的死亡。
那个老太太住在我们书院后面的路边上,每次经过我都看到她端坐在西墙根晒太阳,我知道下午的太阳把西墙晒热的时候,老太太脊背靠在土墙上会很温暖,那是我奶奶早年经常做的。我从这个老太太身上又看见了我奶奶的晚年光景。那个老太太看上去干干净净的,仿佛她一生在土里操劳,却没有一丝的土气沾染在身。我还想着哪天闲下来,去跟这个老人家聊聊天。可是她突然就不在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中午,我开车经过老太太家门口,路边停了有上百辆车,看车牌,有从乌鲁木齐来的,有从昌吉木垒来的,还有从更远地方来的。这些人或是老太太的远近亲戚,或是她儿女的同事朋友。我想在老太太活着的时候,除了自己的儿女,其他人可能都不会来看她,老太太的生跟他们没有关系,她只是在这个小山沟里不为人知地生活着。但是,她的死却引来这么多的人,让他们从远远近近的地方赶来奔她的丧事。她活着是她个人的事,小事。她的死成了全家族全村庄的大事。
葬礼举行了三天三夜,下葬那天一大早,长长的送葬队伍从家门口排到了山梁上。人们抬着老人的寿房,走在深雪中新踩出来的道路上。那个山梁后面是她家的祖坟,她先走的亲人都在那里。
我在这个老人的葬礼上,想到她一生中曾有过多少跟自己有关的礼仪场面啊,出生礼、成年礼、婚礼、寿礼,一个比一个热闹。最后这个自己撒手由别人来操办的葬礼应该最为隆重,从这个隆重的葬礼望回去,一生中所有的礼仪,似乎都是为最后这场自己看不见的葬礼所做的预演。
这是我们身边一个普普通通人的生老病死。从一个村庄到一座城市,再到一个国家,我们都在这样活,也这样死。
死是天大的事。
这位老太太的死亡让那么多人去奔赴的时候,死亡本身成了一处家乡。那些早年离开这个村庄,从来都不知道回来的人,因为这个老太太的死亡,他们再一次回到家乡。也因为一个人的死,家乡又复活了一次。
这位老太太有幸老死在家乡,安葬在埋有亲人的祖坟。当她最后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会不会像我后父一样说要回去。如果她说了,那她回去的路是多么地近,无需坐着马车,她的后辈们靠肩扛手抬,便已经将她护送到了那个家。
在这场葬礼中,我看到我们乡村文化体系中,安顿人死亡的最后一环,还在这个小村庄完整保留着。会操办丧事的老人还在,入土为安的祖坟还在。还有那些懂得回家来的人,他们在外面谋生,把老宅子和祖坟留在村里,他们知道有一天自己会回来。
我在这个人头攒动的热闹葬礼上,又一次看到死亡和每个人的深层联系。
04
写作是一场语言的回乡
我是在七年前的冬天,来到木垒英格堡乡菜籽沟村。当时这个村庄给我的感觉,就像到了时间尽头,那些人把所有房子住旧,房子也把人住老,屋梁的木头跟人老朽在一起。年轻人都走了,大院子里剩下两个老人。老人也在走。然后院子就空了,荒芜了。一个曾经烟火相传的百年庭院,从此变成老鼠、蚂蚁、麻雀和茂密荒草的家园。
可我,却是看上这个村庄的老和旧,才决定在这里安家。我这个年龄,喜欢老东西旧事物,也能看懂老与旧。因为老旧事物中,有远去家乡的影子。
我们都注定是要失去家乡的人。当以前的村庄不能再回去,家乡只是破碎地残存于大地上那些像家乡的地方。菜籽沟便是这样一个我能在恍惚间认作家乡的村庄,她保留了太多的我小时候的村庄记忆。但是,那些承载早年记忆的事物,却都老旧到了头。
我自己也在这个老旧村庄面前,突然地老了,走不动了。
我在村里收购了一所六七十年的老学校,做了一个书院,在这里耕读养老。
我在这个有菜地和果园的大院子里,读书写作劳动时,我又看见自己年青时的劳碌,看见我在写《一个人的村庄》时所拥有的,可以看见时间的眼光和心境,又看见大地上完整的黑夜和天亮。我在满村庄的旧事物中,闻到我曾经生活的那个村庄的味道,它让我虽然身处异乡,却有了一种回到家乡的感觉。
记得在书院的第一年秋天,我看到一片长得旺势的灰条草,就像见到了亲人。我小时候灰条是最平常的植物,在门前菜地,田间地头荒野中,到处都是。我们拔灰条喂猪,手上身上都是灰条的绿色草汁。我在这个刚刚落脚的陌生村庄,不认识几个人,不熟悉它的路,却看见一片熟悉的灰条草长在这里。还有遍地的蒲公英和苍耳,还有牵牛花和扯扯秧,这个长着熟悉草木的地方,让我仿佛身处家乡。
我还看见过一只老乌鸦。
经常有一群乌鸦在院子上空“哑哑”地叫着飞过去。有一刻,我听到一只嗓子沙哑的乌鸦叫声,我想这群乌鸦中一定有一只老乌鸦,它的叫声和我一样带着沙哑和苍老。等它们再飞过来时,我看到那只老乌鸦了,它飞在一群年青的乌鸦后面,迟钝地扇着翅膀,歪歪斜斜,仿佛天空已经不能托住它,它要落下来。
我这样看着它时,发现它也在看我,用它那双乌鸦的黑亮眼睛,看着地上一个行将老去的人,抱着膀子、弓着腰,形态跟它一模一样。那一刻,地上的人与天上的鸟,在相望中看到了自然世界中最后要发生的事情,那就是衰老。
老是可以缓缓期待的。那个生命中的老年,是一处需要我们一步步耐心走去的家乡。
我在这个村庄,一岁一岁地感受自己的年龄,也在悉心感受着天地间万物的兴盛与衰老。我在自己逐渐变得昏花的眼睛中,看到身边树叶在老,屋檐的雨滴在老,虫子在老,天上的云朵在老,刮过山谷的风声也显出苍老,这是与万物终老一处的大地上的家乡。
今年五月,我到甘肃平凉采风,当地人知道我的祖籍是甘肃,就说你回到老家了。其实我的老家甘肃酒泉金塔县,离平凉千里之遥,我怎敢把平凉当成家乡呢。但后来,我从平凉人说话的口音中,听出我老家酒泉的乡音,那是我去世的父亲曾经说的方言,是我的母亲和叔叔们在说的方言,听着它我仿佛回到那个语言里的家乡。
我平常说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语音中总能听出家乡话的味道,这是脱不干净的乡音胎记。尤其当我写作时,我的语言会不知觉地回到早年生活的村庄里,回到我母亲和家人的日常话语中。
写作是一场语言的回乡。
我写的每一个句子都在回乡之路上,每一部我喜欢的书,都回到语言的家乡。
05
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大概二十年前的冬天,我陪母亲回甘肃老家。这是我母亲逃荒到新疆半个世纪后第一次回老家。我们一路到酒泉,再到金塔县,然后到父亲家所在的山下村,找到叔叔刘四德家。
进屋后,叔叔先带我们到家里的堂屋祭拜祖先。
叔叔家是四合院,进大门一方照壁,照壁后面是正堂,堂屋正中的供桌上,摆着刘氏先祖的灵位,一排一排,几百年前的先祖都在这里。老家的村子乡村文化保存完整,家家的先人都供奉在堂屋里。家里做好吃的,会端过来让祖先享用。有啥喜事灾事,会跟祖宗念叨。家里出了不好的事,主人最怕的是跟祖宗没法交代。这是我们的传统。祖先供在上房,家里人住在两厢。祖先没丢下我们,我们也没丢掉祖先。
我在叔叔的引导下,给祖先灵位上香。
那是我第一次祭拜自己的祖宗,恭恭敬敬上了香,然后磕头,双膝跪地,双手伏地,头碰到地上,听见响声,抬起来时,看见祖宗的名字立在上头,都望着我。头“轰”的一下,像又碰到地上。
敬过祖先,叔叔带我们到刘氏家族祖坟。叔叔说,原来的祖坟被村里开成了田地,祖坟占的都是好地,每家一片,新出生的人都没有地种,便从先人那里要地。我们刘氏祖宗便迁到叔叔家的田地里。
叔叔指着最头上的坟说,这是刘家太爷辈以上的祖先,都归到一个坟里。
我跪下磕头、烧香、祭酒。
叔叔又指着后面的坟说,这是你二爷的墓,二爷膝下无子,从亲戚家过继一个儿子来,顶了脚后跟。我这才知道顶脚后跟是怎么回事。如果一个家族的男人没有儿子,便从亲戚家过继一个儿子来,等这个儿子百年后,要头顶着养父的脚后跟葬在后面,这叫后继有人。
我叔叔又指着旁边的坟说,这是你爷爷的,后面是你父亲的,你爷爷就你父亲一个独子,逃荒新疆把命丢在那里,但坟还是给他起了。
我看着紧挨爷爷墓的这一堆空坟,想到我们年年清明,去烧纸祭奠的那个新疆沙湾县柳毛湾乡皇渠六队河湾里的坟,也许只是埋着父亲的一具躯体,他的魂早已回归到这里。
然后,叔叔指着我父亲坟堆后面的空地说,这块地就是留给你们的。
听到这句话,我的头发瞬间竖了起来。我原本认为,我的家乡是北疆沙漠边的那个村庄,我在那里出生长大,甘肃金塔县的那个村庄,只是我父亲的家乡,跟我没有多少关系。可是,当叔叔说出给我留的那块墓地时,我知道我和我父亲,都没有逃出甘肃的这个家乡。他为了活命逃饥荒到新疆,把我生在那里,他也把命丢在了那里。可是,家乡用祖坟族谱祖宗灵位又把他招了回来,包括他的儿子,都早已被圈定在老家的祖坟里。
老家用这种方式惦记着她的每一个儿子,谁都没有跑掉。
那天我们坐在叔叔家棉花地中间的一小块家坟中,与先人同享着婶子带来的油饼和水果。坟地挨着村庄,坟头与屋檐炊烟相望。我想能够安葬在这里,即使是死也仿佛是生,那样的死就像一场回家。在自己家的棉花玉米地下面安身,作物生长的声音、村里的鸡鸣狗吠声、人的走路声,时刻传到地下。离别的人世并未走远。先人们会时刻听到地上的声音,听到一代人来了,一代一代的人回到了家,那个家就在伸展着作物根须的温暖厚土中,千秋万代的祖先都在那里,辈分清晰,秩序井然。
后来,我在叔叔家看到我们刘家的家谱。先祖在四百年前,从山西某一棵大槐树下出发,走过漫长的河西走廊,一路朝西北,来到了甘肃酒泉金塔县山下村。家谱用小楷毛笔字写在一张大白布上。叔叔说这是我父亲写的,他是刘家唯一会文墨的人,全家族人供他上学,一度把他看作刘家未来的希望,他却跑到新疆不在了。
以前我只看过装订成书的家谱,那是一页一页同姓人的名字。当我看到写在大白布上的刘姓家谱时,我突然看懂了。在那块白布最上面,是我们家族来到酒泉的第一个先祖的名字,这位先祖名字下面,生命开始分叉,一层一层,就像一棵大树的根系,扩散再扩散,等到快到这块白布的底部的时候,这些姓刘的人名字,已经密密麻麻爬满整块白布。
我知道,所有写在这张家谱里的人,都已经在地下了,他们组成刘氏家族繁复庞大的根系。而这个庞大根系的上面,是活在世上、人数众多、住满了一个又一个村庄的刘姓后人。他们组成一棵家族大树的粗壮树干和茂盛枝杈。每过一段时间,这棵大树上会有枝叶枯萎,落叶归根,成为家族根系的一部分。
我想,多年之后,当我的名字出现在家谱上时,我已安稳地回到地下,回到刘姓家族庞大的根系中,过着比生更漫长恒久的土里的日子。那时我眼睛闭住,耳朵朝上,像我无数的先祖一样,去听地上的声音,听那些姓刘的后人,在头顶走来走去。我在他们脚下踏实的厚土中,又在他们跪拜供奉的高堂上。我默不作声,听他们哭诉,听他们欢笑也听他们流泪,听他们高歌也听他们嚎哭,听他们悲伤也听他们快乐。
这是我们的乡村文化所构建的温暖家园。在这个家园中,每个人都知道要回去的那块厚土,要归入的那方祖灵,要位列的那册宗谱,是此生最后的故乡,在那里,千百年的祖先已经成为土,成为空气,成为苍天大地。
06
我用文字供奉在云端的家乡
每个人的家乡都是个人的厚土。在我之前,无数的先人埋在家乡。在时序替换的死死生生中,我的时间到了,我醒来,接着祖先断了的那一口气往下去喘。这一口气里,有祖先的体温,祖先的魂魄,有祖先代代传续到今天的精神。
每个人的出生都不仅仅是一个单个生命的出生。我出生的一瞬间,所有死去的先人活过来,所有的死都往下延伸了生。我是这个世代传袭的生命链条的衔接者,因为有我,祖先的生命在这里又往下传了一世,我再往下传,便是代代相传。
这是我们中国人的家乡,在土上有一生,在土下有千万世。厚土之下,先逝的人们,一代头顶着上一代的脚后跟,后继有人地过着永恒的生活。
在那样的家乡土地上,人生是如此厚实,连天接地,连古接今。生命从来不是我个人短暂的七八十年或者百年,而是我祖先的千年、我的百年和后世的千年。
家乡让我们把生死连为一体。因为有家乡,死亡变成了回家。因为有家乡,我可以坦然经过此世,去接受跟祖先归为一处的永世。
每个人的家乡都在累累尘埃中,需要我们去找寻、认领。我四处奔波时,家乡也在流浪。年轻时,或许父母就是家乡。当他们归入祖先的厚土,我便成了自己和子孙的家乡。每个人都会接受家乡给他的所有,最终活成他自己的家乡。
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家乡。
而在更为广阔的意义上,一粒尘土中有我们的家乡,一片树叶的沙沙响声中有我们的家乡,一只鸟飞翔的翅膀上、一朵飘过的白云之上有我们的家乡,一场一场的风声中有我们的家乡,一代又一代人来了去、去了又来的悠长时间中,我们早已构建起大地上共有的家乡。
多少年前,我用散文塑造了一个人的村庄家园。当我在陌生城市的黄昏,看见那个扔在远处的村庄并开始书写她时,那个草木和尘土中的家乡,那个白天黑夜中的家乡,被我从大地尘埃中拎起来,挂在了云朵上。
那是我用文字供奉在云端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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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凤凰网
作者:凤凰网文化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