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4月11日,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一网通办”,其中,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一网通办”。
1.信息登记
2024年,全市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入园信息登记。期间,各区安排线下服务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范围
2024年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②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③外籍:护照。
(3)登记方式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者“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①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②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③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各区在报名验证阶段组织信息补登记,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监护人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2.报名验证
适龄幼儿监护人在拟报名幼儿园所在区入园政策规定的报名验证时间段内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按照拟报名幼儿园所在区的入园政策和报名办法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期间,各区安排线下服务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园申请。具体申请和安置办法由各区根据区域工作实际制定。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政策。
3.录取通知
各区根据本区各园所报名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6日,各区公布适龄幼儿入园政策。
2024年4月16日—4月21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2024年5月9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2024年7月15日前,各区基本完成录取工作,并向被录取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适龄幼儿入托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