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十余名董监高接罚单 监管“亮剑”释放“两强两严”信号

上海证券报2024-03-29 10:03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兴彩)3月28日晚间,ST鹏博士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针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以前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果断出手,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以及其他董监高等14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达3400万元;此外,拟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两名高管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隐瞒关联交易 公司实控人及相关高管被追责

根据公开信息,ST鹏博士所属行业为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主营业务分为4大板块,分别是智慧云网业务、家庭宽带及增值业务、数据中心业务、产业互联网及数字经济产业园业务,实控人为杨学平。

《事先告知书》显示,深圳市一声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一声达”)、深圳市敏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敏捷”)实际上是ST鹏博士关联方。2020年,ST鹏博士及其全资子公司与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签订有关合同,但ST鹏博士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事先告知书》指出,ST鹏博士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学平隐瞒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两名时任高管隐瞒或者未按要求履职,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元”“2元”收购?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事先告知书》显示,2022年4月,ST鹏博士子公司通过承债收购方式,分别以2元、1元价格收购拥有在北京市、吉林省拥有不动产资产的两家企业。为了实现收购,ST鹏博士当月实际分别支付相关款项8亿元、3.48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8%、35.58%。但对于这两份重大合同,ST鹏博士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事先告知书》指出,ST鹏博士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学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等人参与相关审议或者合同签订,并在年报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未确认减值损失 以前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事先告知书》显示,ST鹏博士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道丰”)曾参与投资深圳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利明泰”)。深圳利明泰经过分家分产,上海道丰对深圳利明泰长期股权已发生资产减值,但未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导致ST鹏博士2012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或资产。2016年末,上海道丰所有的3笔债权资产中,有2笔已确定无法收回,上海道丰未及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ST鹏博士2016年至2019年虚增资产。2020年,杨学平安排深圳一声达与上海道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道丰未将相关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导致ST鹏博士2020至2022年年报均虚减净资产。

市场禁入叠加大额罚款 依法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答记者问,系统阐释“两强两严”的监管理念,定调资本市场监管方向。

3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要加强穿透式监管、严肃整治造假多发领域、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和强化全方位立体式追责。近期,证监会对多家涉嫌财务造假的公司予以立案或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人员范围广度、行政处罚力度大幅提升,彰显严打财务造假的鲜明立场。

从《事先告知书》看,ST鹏博士被处以大额罚款,公司14名责任人员被依法追责,处以相应金额罚款,3名责任人员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立体化追责体系不断健全的当下,上市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或将面临刑事、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付出更加严重的法律代价。有理由相信,资本市场通过严肃铲除造假滋生的土壤,将进一步夯实市场诚信基础,进一步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让中小投资者共享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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