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券商再融资趋严,浙商证券不超80亿元定增方案到期失效

孙艺真2024-03-28 07:19

3月18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2023年3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公告披露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去年3月,浙商证券不超过80亿元定增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

根据浙商证券当时的公告,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所募集资金拟将不超过40亿元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不超过2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在浙商证券之前,中金公司270亿元配股再融资方案也曾逾期失效。

2023年10月,中金公司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配股方案到期自动失效。2022年9月13日,中金公司发布配股预案,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补充资本金支持各项业务发展,以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从政策导向来看,目前上市券商再融资趋严。去年8月2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作出一系列工作安排,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要求。审核中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

“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等。”证监会强调。

2023年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进行回应,明确了8月27日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中再融资监管的总体要求,规定监管将严格审核募资用途,管控融资规模,并建立大额再融资预沟通机制,使再融资市场规范发展。

从行业情况来看,自去年至今,多家券商曾修改再融资方案,一方面对募资用途进行调整和细化,另一方面则是下调募资金额。

去年6月,国联证券发布定增预案修订稿,拟募资总额从此前的不超过7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50亿元,直接缩水近三成。

同年9月,中泰证券也曾公告拟对60亿元定增再融资方案进行修改,将原有募投项目的资金分配进行了调整,试图通过更具体的投向来获得定增方案的通过。而在此前,财达证券、南京证券两家券商也接连修订了定增方案。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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