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涛 田进 3月27日,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主任衣学东在博鳌亚洲论坛“企业ESG信息披露新动向”分论坛中称,截至目前,已有超过80%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进行了ESG专项披露或者是相关披露。到今年4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年报发完,基本可以实现全覆盖。中国上市公司大概有1800多家也进行了ESG相关披露,但是总体占比不高,上市公司ESG专项披露占比大概在36%到38%。
今年2月,中国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按照“指引”要求,特定上市公司需要强制要求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即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其他公司鼓励自愿披露,但也要遵循“指引”要求。
德勤亚太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税务主管合伙人李晓晨认为,从全球来看,ESG披露已经进入一个加速发展阶段。“虽然全球各个准则均参考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建议,但在具体准则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异化,尤其在披露范围、生效时间、重要性原则以及是否强制性披露等方面。”李晓晨说,虽然可以看到有趋同趋势,但是全球统一的信息披露准则尚未形成。
“因为差异化非常明显,从而对企业的信息披露带来较大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挑战。尤其是跨国企业、多地上市的企业以及处于全球价值链上的企业,如何做到遵循全球各个地区的信息披露准则要求,需要及早采取行动。”李晓晨表示。
衣学东还观察到了一些海外ESG新变化:一是美国的资本市场对于ESG相关披露推动的力度在减弱,因为相关ESG上市公司的产品不太好;二是欧洲国家对ESG要求越来越严苛,公司不能随便披露ESG相关内容。因为披露背后与履行责任紧密挂钩,披露的内容要和最后承担的责任完全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