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越坤 3月25日,西安、重庆、湖南、辽宁四地金融监管机构发布公告,宣布取消当地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业务资质,不再从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
3月26日,就职于上述四地之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关闭金交所业务资质是按照监管政策统一要求执行,后续全国范围内将逐步对金交所进行关闭清理工作,其他省份会逐渐挂出关闭金交所相关公告。
一位在某金融机构从事非标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金交所的核心功能应该是促进金融资产交易业务,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金交所的主要业务是对定融产品进行备案。近些年这类产品已经收缩很多,加上监管持续整顿,通过地方金交所备案产品的业务也越来越难做。
近些年,在全国各地金交所备案发行的非标定向债务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定融”)风险频发,该类产品大部分面向散户募集资金,埋下了大量风险隐患。
一位了解金交所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在金交所备案的定融产品违约后,给金交所带来信用背书风险。此外,部分地方关闭金交所与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伪金交所”等息息相关。
四地取消金交所业务资质
3月25日,西安、重庆、湖南、辽宁四地取消当地金交所业务资质,宣告这四地的金交所落幕。
西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西安百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资质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表示,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消西安百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不再从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西安市内已无经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依法审批设立的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审批许可,西安市内各类地方交易场所经营活动不得金融化、证券化、期货化,不得超范围违规违法从事金融业务。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资质的公告》表示,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要求,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消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交易资质。取消后,重庆市不再存在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市场上部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产登”“产登信息”“产登管理”“产权交易”“产交信息”“结算”等字样的企业,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属于“伪金交所”,存在较大风险。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湖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资质及防范地方交易场所相关风险的通告》表示,取消湖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该公司不再从事金融资产交易相关业务。该公司解散后,湖南省再无合规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
辽宁省委金融办发布《关于取消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资质的公告》表示,为全面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辽宁省将取消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资质,不再从事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该公司关闭后,辽宁省不再存在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
金交所备案城投定融风险频发
3月份,成都市一位投资者向记者反映,其购买的成都市金堂县某城投发行的一款定融产品发生延期,备案登记机构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这并非孤例。中证鹏元评级指出,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2023年8月以来,定融逾期舆情共26起,主要集中于河南省洛阳市等地区。对于城投企业而言,高息融资工具实质可当作短期过桥资金,长期利用该融资渠道将会增加城投企业的财务负担,导致整体债务偿付压力加大。非标借款主要包括信托、资管、定融等融资,同一政府融资平台从上述三个通道上获得的融资成本差异不大,基本在10%左右,期限基本在2年以内。
据了解,发行定融产品的城投公司以AA及无评级级别主体为主,信用资质整体较低。由于部分地方城投债务压力较大,仍有部分城投依靠高息滚动续发“置换”存量债务。
据华安证券研报,截至2024年2月29日,基于对各类政信产品销售网站的信息汇总,2月内新纳入统计的定融产品累计19只。从主体视角来看,2月新增产品涉及发债城投1家,其中区县级主体10家,园区级主体3家;在主体评级方面,AA+等级主体有3家,AA等级主体有9家,AA-等级及其他等级主体有1家。
对于非标定融背后的风险,西政资本曾向记者表示,在早期非标模式盛行时,以向散户募集的金交所产品为例,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然人(30万元、50万元等小额投资),一些业务人员会通过给客户高额返点的方式“绑住”客户。这类产品的融资成本本身就不低(如票面利率可以达到8%),加上销售人员的销售费用(部分销售人员返点给投资人,投资人实际回报比票面利率高),再叠加个别利益输送等问题,成品的综合成本甚至达到15%—16%。
西政资本认为,近几年,非标定融产品令市场发展有些混乱,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这无疑给当地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另外,这类非标产品向散户募集,更是埋下了隐患。
存续备案产品将有序清理
上述四地金融监管部门的公告提示了“伪金交所”的风险,并要求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场所或企业不得以“登记、备案”等多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记者关注到,近些年,监管部门对于一些“伪金交所”持续加强清理整顿。早在2018年底,监管下发《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清整联办[2018]2号),首次明确将金交所业务范围限定为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
2019年2月,监管下发了《关于三年攻坚战期间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整办函[2019]35号)。
2022年5月,证监会发布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推进“伪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
证监会表示,随着清理整顿工作持续深入,部分违规、非法财富管理机构或实体企业转而在一些“资产登记备案”公司(所谓“伪金交所”)登记备案产品合同后,向社会公开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这些“伪金交所”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其金融风险和涉众风险不容忽视。
证监会强调,要深入推进金交所市场出清、纠偏治乱和风险防控。要高度关注非标债务融资活动转道“伪金交所”和产权交易场所的现象,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2023年12月,证监会表示,加强监管协同,依法将各类证券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严厉打击“伪私募”,清理整顿金交所、“伪金交所”。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企业集团债务风险的监测监管。
后续,随着金交所业务的关闭,存续产品将如何处理?前述就职于上述四地之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存续备案的产品会有序进行清理,不会突然停掉损害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