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一帆 3月15日下午3时,证监会集中发布了包括《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在内的四项政策文件。
据证监会官网文章介绍,《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主要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
其中,对于股份回购一项,意见指出要提升股份回购效果和监管约束力。推动优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引导更多公司回购注销,增强稳市效果。要求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明确股价短期大幅下跌等情形下的回购增持等应对安排。要求未增持或回购的破净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改善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举措。
记者注意到,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不久,就有大参林(603233.SH)、宏源药业(301246.SZ)、宝兰德(688058.SH)、邵阳液压(301079.SZ)、凯莱英(002821.SZ)等8家公司发布了有关回购的相关公告。
其中,大参林、宏源药业、邵阳液压相关回购方案均在3月15日获得董事会通过。不过,这三家公司中,邵阳液压回购股份后,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大参林、宏源药业回购股份则是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此外,在公告中,上述上市公司对股份回购价格、金额、期限等内容均进行了明确披露。
以大参林3月15日披露的股份回购公告为例。大参林披露,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1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大参林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的股权激励。
记者致电大参林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今天发布回购公告,是因为今天董事会开会通过了此事。本次回购是董事长自己提议的”。
值得一提的是,大参林还在公告中称,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今年3月初,大参林就回购注销了部分此前用于激励的股票。据披露,原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因此,大参林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347股。
此外,去年底,大参林三大高管集中增持公司股份。2023年12月,大参林披露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情况。2023年12月12日,公司总经理柯国强、财务总监彭广智及董事会秘书梁润世分别增持1万股,增持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后,柯国强持有公司27.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45%;彭广智持有公司15.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39%;梁润世持有公司5.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