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濮振宇 “降价可以理解,因为市场竞争,但是消费者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至少给老车主一些相应的补偿。”来自江苏南京的某新势力品牌纯电动轿车车主林先生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林先生于2023年11月12日订车,11月23日提车。提车一周后,林先生花费23.49万元购得的这款车,降价了5000元。
“我当时买车的时候,它有个立减的活动,他(销售员)说立减活动和线上活动不能叠加,但是‘双十二’的时候,两个优惠又可以同时使用了,所以就在我提车时的车价基础上,又直接减了5000块钱。”林先生说。
提车一个月后,林先生再度发现,这款车又降价1万元。而销售人员告诉林先生,各大车企都在降价,这款车降价也是商家的市场行为。
林先生表示,自己和一些有相同遭遇的车主,此前为了从车企和经销商手中争取一定的补偿,曾联名在各个平台上发起投诉,但是没有获得任何结果。
林先生的遭遇是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回落,汽车市场的“价格战”持续蔓延且愈演愈烈,新车刚买不久就遭遇降价的情况正变得更加常见。
在近期接受经济观察报“汽车3·15”问卷调研的701位车主中,多达390位车主反映,自己遭遇到了购车后较短时间内车企直接或者变相降价的情况。汽车降价问题已经成了被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其中涉及到的多为电动车型,也有一些燃油车型。
直接降价与变相降价
林先生购车后因厂商降价而蒙受的“损失”,在受访车主中并不是最大的。
“降价增配,且无任何补偿和回应,2个月蒸发3万块,普通消费者无法承受”,“半年降2万多,我贷款才还了1万多,车价就降了2万多”,遭遇降价问题的受访车主,反映的降价周期从数日到1年不等,降价幅度则从数千元到6万元不等。
山东日照的李先生2023年8月购买了一台某国产新能源品牌的插电混动轿车,当时的新车指导价是9.8万元,他享受了3000元优惠。李先生发现,这款车在他提车三个月后的优惠幅度达到了1万元,半年后的优惠幅度达到了2万元。
“我问了销售,他们说补偿不了,最后送了我两个水杯,我们(有类似遭遇的车主)有个群,有的车主希望厂家能把老款车型55公里的电池换成120公里的,增加纯电续航,但目前还没听说有(向厂家索取补偿)成功的(车主)。”李先生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根据经济观察报的问卷调研结果,不少车主反映的降价问题,不仅仅指车价的直接降低,还包括新车通过增配手段的变相降价,此类降价通常都指向电动汽车。
“新款全系标配方向盘加热和后排座椅加热,老款车主仍然需要花2400元开通,硬件本身已经存在,付费只需软件升级,这对老车主非常不公平。”江苏常州的某国产中高端品牌纯电动轿车车主张先生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张先生表示,希望厂家能够将老款车型的配置升级至与新款车型一样,目前与他诉求一样的车主已经达到数百人。
据了解,传统燃油车虽然也提供选装配置,但大部分涉及到的是单一硬件问题,而且一旦购车时没有选装,后期也难以通过官方途径加装。而电动汽车的配置差异则更多通过软件体现,出厂时的硬件配置差异较少,高低配车型的差异化更多体现在软件权限方面。但如果是硬件版本不同,则可能面临着无法升级的尴尬。
如有价格承诺可索赔
车企频繁降价,消费者能否索取补偿?对此,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普认为,汽车价格的变化是受市场需求、车企成本及其他因素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72条规定,车企报价行为属于要约行为,希望与潜在的买家订立合同,如果消费者接受这个报价并进行了合同的签订,接受该款车型包括它的功能,属于受邀约人承诺,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事后任何的降价与升价,功能增加与减少都与该消费者无关。
谭普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如果车企在销售过程中做出了其他承诺,比如最低价,而事后又进行了降价,这涉嫌欺诈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有可能要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今年2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与新车价格承诺相关的案例:2022年12月底,刘先生前往西安一家4S店购买家用轿车,销售人员称给刘先生的价格为同期最低价,并承诺如果半年内卖给其他客户的价格低于该价格,则差额部分全部返还给刘先生,双方当场签订了保价协议。
2023年5月初,刘先生通过网络了解到该款车型销售价格下调,便要求4S店履行保价协议,退还车辆降价差额。刘先生多次联系4S店,对方一直未予解决。刘先生向法院起诉,法院扣减购买车辆时的优惠幅度,判决4S店向车主刘先生退还销售差价11950元。
部分受访者在问卷调研中表示,自己当初购车时,曾获取过销售人员“不会降价”的口头承诺,“年前买的16万,年后就降了2万,买车时销售还口头承诺两三年内不会降价”,“2023年10月销售承诺半年内不会出新款,因此决定下单,现在(变相降价的)新款上市,销售连一句道歉都没有”。诸如此类的消费者抱怨不在少数。
谭普表示,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短期不降价,而车企却很快降价,这也有可能涉嫌消费欺诈,其法律后果与前述三倍赔偿一致。不过,口头承诺最大的问题是证据的取得,如果消费者有证据,比如录音,来证明销售商为了卖车做出了这种虚假承诺,是可以认定为欺诈消费者的。
车企需平衡销量与口碑
“虽然车企降价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新车频繁降价可能会给品牌带来多方面不利影响”,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认为,频繁降价会损害品牌的形象和声誉,消费者会认为品牌的产品价值不稳定,进而对品牌的可靠性和质量产生怀疑,这种不信任感会降低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和购买意愿,从而影响品牌的长期发展,频繁降价还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定位的认知,如果品牌一直以高端、豪华的形象示人,那么频繁降价会破坏这一形象。
湖北黄冈的某新国产能源品牌插电混动轿车车主在问卷中表示,“虽然降价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短期大幅降价对我这个‘免费推广员’造成了巨大压力。一方面,是个人刚不到一年的新车大幅折损,当时一分优惠、礼品均没有。还有一方面,是这一年间我推荐了不少亲戚,朋友购入该车,如今招致很大亲情、友情拷问”。
“对于那些刚购买新车就面临降价的车主来说,他们可能会感到被欺骗。这种负面情绪如果在社交媒体等渠道上迅速传播,会进一步损害品牌的声誉,还可能因此引发重大公关危机事件。”詹军豪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
产品降价引发消费者不满的情况,不仅存在于汽车市场。在房地产市场,就出现过因房价短时间内下降过多,老业主要求退房的“维权”事件,其中部分事件中的老业主还出现了打砸售楼处的举动。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企业和商家为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问题,提供短至七天、长至一个月的限时保价服务,如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内降价,则消费者可以申请差价补偿。不过,这类保价服务涵盖的家电、手机、电脑等产品,往往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七天之内产品降价,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直接退货,而汽车产品目前并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在詹军豪看来,在产品降价前后,车企应该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对品牌产生负面影响。首先,车企应该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避免因为盲目跟风或误判市场形势而导致价格频繁变动。其次,车企应该重视与消费者的沟通,包括产品降价前向消费者明确解释降价的原因和必要性,降价后可以考虑提供相应的补偿或增值服务,以缓解消费者的不满和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