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群 在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付子堂提交了“关于强化金融黑灰产治理,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的建议”。
付子堂认为,非法代理维权、征信修复骗局等金融黑灰产呈现多发趋势,已逐渐形成相对完整的黑灰产产业链,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他呼吁社会各界坚决联合抵制金融黑灰产,并提出搭建反诈数据库与数字监管平台的建议,以高质量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金融黑灰产现状及其危害
付子堂认为,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的普及,金融黑灰产问题日益凸显。非法代理维权、征信修复骗局等黑灰产活动层出不穷,这些活动往往披着合法维权的外衣,实则进行欺诈、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黑灰产活动不仅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贷款类业务投诉占比普遍居于高位,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达百亿级。付子堂表示,金融黑灰产还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包括信息贩卖、欺诈技术传授、洗钱等环节,使得黑灰产活动更加隐蔽、复杂。这些产业链的存在,不仅加大了治理难度,也增加了社会风险。
付子堂表示,以打击金融黑灰产为核心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迫在眉睫。但是当前治理金融黑灰产仍面临三大挑战:
第一,治理系统性不强。跨区域跨领域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跨部门统筹力度不够,信息共享不畅通。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外溢性风险防控不扎实。信息化数字化程度不高,隐蔽性风险源头辨识、分级、控制及隐患排查难度大。
第二,标准化建设不足。金融黑灰产认定标准不明确,证据线索收集难,案件启动标准要求高,违法犯罪成本较低。代理维权无准入门槛,平台非法代理活动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标准和规范体系尚未形成。征信修复机制不完善,修复标准不统一,修复程序不便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完善。
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金融消费者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对基础金融知识和素质普遍缺乏,导致财产损失和信息泄露。金融消费者对新型科技手段缺乏辨别能力和警惕性,易因“信息茧房”“算法歧视”“数据垄断”“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金融消费者对投诉维权渠道和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细节缺乏了解与信任,投诉、举报、信访渠道不畅通,带来二次侵权的潜在威胁。
建议搭建数字监管平台与反诈数据库
为了更有效地治理金融黑灰产,付子堂建议,搭建反诈数据库与数字监管平台。这一建议旨在通过技术手段提升金融黑灰产的识别和打击能力,实现精准监管和高效治理。
首先,强化顶层设计,在系统性、整合度、统筹力上持续发力。注重统筹推进,各部门通力协作,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政法机关加强重视金融黑灰产的新型犯罪研究,并出台司法解释或案件侦办指导意见;网信部门加强互联网平台内容的甄别管理和信息处置,建设数字溯源监管平台,构建智慧高效的跨部门协同治理系统。
其次,助推法治建设,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上持续发力。推进国家层面确定金融黑灰产的认定范围、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区别处理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中央牵头建设全国共建联防联治反诈数据库、黑灰产案件线索对碰平台和金融机构数据碰撞平台。推动互联网平台对账号设置准入门槛,协助建立恶意投诉的认定、跟进、监控和监督机制,认定属实后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相应的惩罚惩戒措施,同时建立长效的监控和监督机制,保持对恶意投诉量级变化的持续监控,并对恶意投诉高发、性质严重的案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司法打击。
最后,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强认识、促提升、聚合力上持续发力。加大力度开展金融知识宣教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梳理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理念,提醒金融消费者切勿泄露个人信息、切莫轻信金融不良代理投诉举报机构和人员的虚假承诺,不断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身权益保护能力。
付子堂表示:“金融黑灰产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反诈数据库和数字监管平台的功能和性能。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金融黑灰产活动,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