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一脉相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4年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任务时强调,标本兼治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
今年全国两会,多位代表委员深入剖析我国当前面临的上述风险隐患,针对痛点“把脉拿方”,为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建言献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经过20多年的长周期繁荣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出现深度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的经营模式难以为继,个别房企资金链断裂、风险显性化并向行业扩散。
“我们实现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整转型,稳定市场任务依然艰巨。但是,从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看,从全国城镇住房存量的更新改造需求看,房地产依然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
回顾过去一年,为呵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国“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推出“认房不认贷”、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税费优惠等措施,并继续积极推进“保交楼”。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认为,房地产仍是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在稳增长、促就业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的大背景下,短期内需要制定包括金融措施在内的一系列方案,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
“要重点支持大多数房企特别是民营头部房企持续稳定经营,着力解决他们的流动性困难,支持房企把楼盖好,按质按时交到购买者手中。”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易纲日前表示。
易纲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由中央财政或中国人民银行每年按预售监管资金余额的1%提取预售保险基金,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如果将来房企出现烂尾楼,由预售保险基金以该房企动用资金为上限先行赔付。
“我国商品房建设已经进入存量时代,商品房预售制度会助长房企高杠杆、高风险开发模式。”全国人大代表、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建议,考虑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让购房者不用承担楼盘项目“烂尾”等重大风险。
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段时间以来,地方债务风险受到了市场和政策层的高度关注。近年来,相关各方推出了再融资政府债券、化债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具,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政策成效已逐步显现。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日前表示,经过各方面协同努力,地方债务风险得到整体缓解。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兑付得到有效保障,隐性债务规模逐步下降;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地方融资平台数量有所减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
蓝佛安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认为,要进一步通过改革,着力均衡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为控制地方债务规模、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夯实财税基础。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员董希淼看来,应坚持在增长和发展中化解债务风险,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化解短期矛盾与实现长期目标相结合,分阶段、分地区,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扎实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近几年,我国扎实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一些改革重组后的机构正在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实现稳健经营。从全国范围看,中小银行总体经营稳健,资产质量保持稳定,资本实力显著增强,经营和监管指标均处于合理健康水平。
不过,目前仍有少部分中小银行、中小保险机构在前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风险,个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仍然较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稳妥推进一些地方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部分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不健全,出资人“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股权关系和其他方式对金融机构施加影响。此外,监管有效性在个别地区和领域也有所弱化。
皮剑龙建议,通过完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架构、内控机制等来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对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专门立法,便于对问题机构进行兼并重组。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和中小城商行的风险化解,基本都是通过压实地方责任、由地方政府牵头进行金融机构的合并与重组来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发行专项债进行资本注入,对高风险机构和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以形成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