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为北京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40亿元。
公告显示,被担保人为北京金地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由金地集团持有70%股权,主要负责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北京金地中心项目。为了满足项目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融资,融资本金人民币40亿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金地集团近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及《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的全部债务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义务,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股权质押对应的主债权履行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至2040年2月5日,保证担保的履行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