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寿:多管齐下,合力构建金融大监管格局

汪青2024-03-05 13:13

记者 汪青 2024年3月5日,记者获悉,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提交了《多管齐下,群防共治,合力构建金融大监管格局》的提案。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金融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王俊寿表示,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种是市场内生的、天然的风险,对此要尊重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做好对冲和缓释;另一种是外在的、人为的、多有风腐一体特征的风险,更应予以防范处置。

基于此,王俊寿认为,这些风险问题至少涉及三个层面、六大责任的落实,必须对症下药、多管齐下、综合施治。

第一层面,股东、高管责任是“内环”。这是最核心的,他们既是公司治理的“牛鼻子”,更是风险防控的“主心骨”。但一些大股东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一些高管专注于谋求个人利益,委托代理行为扭曲,这是造成很多金融风险的深层内因。

第二层面,机构、行业责任是“中环”。关键是加强机构自律与行业互律,对风险做到防之于未发,治之于未萌。而目前相关责任落实存在缺陷,有的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行业组织协调维权服务不足,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形成风险化解合力上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会计、审计、评估报告,给了风险蔓延可乘之机。

第三层面,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责任是“外环”。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兜底责任,强化“五大监管”,织密兜牢风险防控的安全网。过去一段时期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间条块化监管协作不足,存在监管盲区,“防火”不够有效,“灭火”过于冗长,风险处置耗费大量资源。

王俊寿还表示,在前三层面以外,全媒体时代,公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对风险防控同样有巨大力量。目前,金融领域的相关监督的积极性、判断力、执行力仍有待提高,“吹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对于上述存在问题,王俊寿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落实好体制,加快形成适应金融强国建设需要的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强央地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提高监管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协同性。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健全好机制,稳预期、树信心、促合规。首先是健全监管全覆盖机制;其次是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再次健全对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明确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实施监管的立法授权,赋予金融监管部门对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的直接处罚权;此外还要健全消保机制。

三是完善好法制,填补空白,减少掣肘,提升实效。围绕“管住金融事,管好金融人,管到关键处”的立法意图,“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及时推进法律法规“立改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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