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州发布”2月21日消息,江苏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市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通知》明确取消限售政策。市区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限制交易的除外)。
实施“以旧换新”契税补贴政策。凡在2024年1月1日以后,政策有效期内,在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或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1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给予新购商品住宅契税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1.5%),与人才购买首套房契税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原产权人在本市区只能享受一次“以旧换新”购房契税补贴,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之间相互出售住房的(含更名),不享受“以旧换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补贴仅针对通过市场交易购置的新建商品住宅,房源不包括通过司法拍卖、赠与、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宅。售房时间以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转移登记或转移预告登记时间为准;购房时间以新购商品住宅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合同备案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