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证券设立申请文件获证监会反馈 又一家外资券商要来了?

上海证券报2024-02-18 16:25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汪友若)日前,中国证监会对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Holdings Inc.,下称“花旗环球”)设立独资证券公司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

此前,随着瑞银集团、瑞士信贷的合并,瑞士信贷的在华证券业务或被出售。当时市场传言称,花旗集团一度有兴趣收购瑞信证券(中国)在境内的证券经纪业务,不过花旗集团后来放弃这一选择,坚持从零开始搭建自己的业务体系。从证监会官网近期披露的一系列审批进度来看,或许又一家新设外资证券公司正在路上。

花旗证券(中国)设立申请文件获证监会反馈

具体来看,证监会反馈意见一共提出六点要求。

第一,根据申请材料,花旗环球2022年净利润下滑,请花旗环球补充说明原因,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补充论证花旗环球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主要股东“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条件。

第二,证监会请花旗环球补充更新提供近三年长期信用评级及展望,并解释说明2021年惠誉信用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原因;更新近三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国际排名情况,并补充说明数据来源及权威性。

第三,证监会请花旗环球补充提供美国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花旗集团及下属花旗环球符合《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3)项规定条件的说明;请花旗集团、花旗环球更新提供自身及所控制机构近三年受处罚或调查的情形(如上次提交材料以来,存在新增的情形),结合最近三年被处罚或调查的案件性质、严重程度、整改情况及相关监管机构认可情况,论证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中“自身及所控制的机构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三年的情形;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处于整改期间”的条件。

第四,证监会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版已全文公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请花旗环球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拟设证券公司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设计等与新《公司法》的衔接。

第五,根据申请材料,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拟任合规负责人曾任职于华信证券。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其是否符合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第六,证监会要求花旗环球补充提供更新的拟设证券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告知承诺书。

外资券商加速布局中国资本市场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12月2日,花旗环球申请设立证券公司的材料获证监会接收;2021年12月9日,花旗环球收到证监会的补正通知;2023年12月28日,该申请材料获得受理;2024年2月4日证监会下发一次书面反馈。

2023年,随着瑞银集团、瑞士信贷的合并,瑞士信贷的在华证券业务或被出售。当时市场传言称,花旗集团一度有兴趣收购瑞信证券(中国)在境内的证券经纪业务,不过花旗集团后来放弃这一选择,坚持从零开始搭建自己的业务体系。从证监会官网近期披露的一系列审批进度来看,或许又一家新设外资证券公司正在路上。

近年来,外资券商规模持续扩张。2023年1月,渣打证券获准设立,成为首家新设的外商独资证券公司,据记者了解,渣打证券有望在2024年上半年正式展业。

除渣打证券外,已有两家由外资参股变更为外商独资的证券公司,分别为高盛(中国)证券和摩根大通证券(中国)。除上述3家外,外资控股券商还包括瑞银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星展证券、大和证券(中国)、汇丰前海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除花旗证券外,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目前还有日本瑞穗证券、法巴证券、日兴证券、青岛意才证券等外资券商等待入场。

外资券商在华业务开展步伐不断加快,或将推动中资券商增强自身业务发展。业内人士认为,外资券商进入中国市场后,能促进证券行业呈现差异化的竞争格局。同时,国际金融机构在技术应用、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等方面较为成熟,外资券商队伍扩容有助于推动中资券商与国际接轨,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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