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就新上市药品价格征求意见 有药企正拟书面建议

瞿依贤2024-02-08 09:38

记者 瞿依贤 2月6日,一份关于征求《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 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意见的函件在业内流传,落款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加盖公章,落款时间为2月5日。

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这份征求意见函显示,对于新上市的化学药品,首次在各省药品采购平台申报挂网时,企业根据医保局的自评量表对药物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点数包括药学点数+临床价值点数+循证证据点数,按分值划分为高、中、低三档,对高档药实行宽松的市场定价政策,最大限度给予支持。

另外,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增加集中受理挂网模式,简单来说就是“一次受理、全国通行”,这提升了创新药品挂网效率。对于自评点数高的药品,不同省份可以快速协同,按首发价格直接挂网。

文件还对首发价格设置稳定期。自评分数在高中档的,赋予首发价格稳定期1-5年,在稳定期内不纳入集采,并且原则上不干涉挂网价格。

上述文件是国家医保局对新上市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探索,国家医保局发送给各有关行业协(学)会,希望各有关行业协(学)会组织听取并收集各相关医药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月26日之前反馈。

一家创新药企董事长告诉,其公司内部正在研究该函件,会以书面形式把建议和意见反馈给行业协会。

“有几个东西还不明确,比如原来在挂网的时候完全是自主定价,现在(除了高评分的创新药)只要挂网就要提供定价依据,做成本拆解、提供一堆文件,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限制。不过如果挂网的同时就谈判进不进医保,那就合理了。”该董事长表示,上述文件释放的积极信号是,对创新药有了定价机制的讨论,同时对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给予优先考量,“是个进步,但并没有完整的措施”。

另一家创新药企董事长也表示还在观望,他认为可以公开讨论创新药的定价就是一种进步,具体影响还需要看实施的细则。

自评量表与定价

按照征求意见函,企业申报首发价格前,需要首先对照量表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作为受理单位分类办理的直接依据,且在首发价格公示环节作为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评议。自评量表分为药学部分、临床价值部分、循证证据部分,对应的最高点数分别为60点、60点、30点。

按分值划分为高、中、低三档,对应的点数分别为90-150、50-90、0-50,对评分高的药物实行宽松的市场定价政策,最大限度给予支持。

有行业人士用国产创新药的两款标志性药物——泽布替尼和伏美替尼——对照企业自评量表试算了点数,这两款药物都为1类新药,试算出来都为中档,因此量表本身的严格程度也被广泛讨论。

文件显示,自评点数高的新上市药品,申报企业可自行把握首发价格经济性,不作具体资料要求。自评点数居中的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的疗程费用与对照药品差距保持合理范围,倡导大致相当。

从准入的角度,前述创新药企董事长认为,“一次挂网、全国通用”的准入方式,对企业来说绝对是利好。但是从本质上的价格角度来说,创新药都是有知识产权的药品,企业定价是根据市场情况做出的自主行为,不管定50万元还是100万元,会有市场表现来评判是否合理,如果需要拿出定50万元/100万元的依据,在逻辑上还是行政管理的逻辑。

“行业(对医保政策)的呼吁太多了,医保局压力也很大。”这位董事长表示,之所以从化学药品开始征求意见,或许是因为化学药物的专利保护、专利创新都比较明确。他和同事正在研读政策,会尽快形成书面建议。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按照法律和政策,药品价格主要实行市场调价,由企业自主确定,换言之,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创新药定价策略,医保部门对于创新药价格高低、利润率大小等均未作限制,然而企业对政策支持的感知度、认同度存在较大差异。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国家医保局始终旗帜鲜明支持鼓励高质量的医药创新。首发价格的挂网服务模式是与以往挂网模式并行的一个新渠道。企业可以选择按照首发价格机制挂网,在承担一定信息披露义务、接受同行评议和社会监督的同时,享受集中首发、绿色通道等服务便利;也可以选择仍按旧机制挂网,放弃相关的各项服务便利。

创新药定价

新上市药品的定价,对创新药企来说尤为重要,极大影响商业化的开展情况。

1月底,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毕井泉在一次公开发言中建议,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帮助企业度过资本寒冬,提升企业市场信心,应当研究改革创新药价格形成机制。创新药定价,涉及鼓励创新、专利市场独占、投资人回报、医保资金支付、患者可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生产是消费的前提。鼓励创新是当前的主要矛盾。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也提出,依照有关规定允许生物医药新产品参照国际同类药品定价。

不过,创新药的定价是个笼统概念,首发定价、挂网价格、医保支付价格对应的意义并不一样。对创新药企来讲,最为关键的是医保支付价格,而前述文件更多是指首发价格和挂网价格,这部分此前也是企业自主定价。

一位券商医药首席分析师对表示,创新药的核心问题在支付端,定价方面一直都可以高定价,之前也没有多限制,就像国内几款CAR-T药物都定价在百万元上下,也属于高价,但这个价格跟医保无关,如果要进医保,医保支付价格另当别论。根据最新的文件,反而是限制最开始的定价。

“另外,定价出来之后全国公示,不同省份之间的挂网是协同联动了,但是怎么进医院还是没有解决。现在说的是化药,后面肯定还有中药、生物药的相关措施出台。”这位首席分析师表示。

一位药物经济学家也表示,征求意见稿对行业究竟是利好还是限制,现在各方争议很大,还需要继续观察政策。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大健康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医疗、医药、医保、医美等大健康领域的人物、故事、资本,微信号:yixian-er,邮箱:quyixian@eeo.com.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