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芳)商务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健全国际物流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致力于优化新能源汽车“出海”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等。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出口领域的相关政策在年初出炉,在时间点上十分及时,有望为外贸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相关产业实现“开门红”。
《意见》明确,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制定出台乘用车集装箱载运技术标准。《意见》特别提到,在严格保障运输安全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动力电池铁路运输的技术方案。
在物流体系疏通建设方面,《意见》还提出鼓励航运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同整合在海外市场的仓储、物流资源,加强相关设施共享,多措并举缓解出口车辆在“最后一公里”滞压问题。
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方面,《意见》有两处提及,包括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推动标准国际化和合格评定互认等。
“通过优化运输管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申报效率等一系列举措,不仅能增强我国在此领域的国际话语权,还有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国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地位,推动外贸结构优化升级。”朱克力表示。
《意见》还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优化国际合作。例如,鼓励海外研发合作。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在加强相关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到,鼓励银行机构开展面向新能源汽车产业上下游的境内外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纳入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等。
《意见》还鼓励会展企业赴境外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展会,要求有关地方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自办展会的支持力度。
“此次政策专门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相关领域安排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举措,体现出国家对‘新三样’出口的重视。可以预期,更好的营商环境将提高我国的竞争优势,促进外贸的增长。”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春顶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期新能源汽车“出海”过程中遇到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也很受市场关注。《意见》提到,鼓励行业组织、智库机构等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海外合规培训。用好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等平台及审议监督机制,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创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贸易环境。
此前,欧盟委员会去年对进口自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敦促欧方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及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大局出发,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鼓励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深化合作。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市场,中国制造的新能源汽车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出口规模逐年提升。”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积极构建公平、稳定、包容、便利的贸易环境,加强与各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低碳发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