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二套房按不低于30%执行

蓝筹地产2024-02-04 20:09

据“沧源融媒”发布消息,云南临沧市近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明确,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二套房按不低于30%执行。

经调整,单职工家庭(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家庭(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此外,提高二孩以上家庭租房提取及贷款额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无自有房且租房自住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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