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2020年公司债(第一期)付息已到期,尚在筹措资金】
1月21日,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了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付息安排。根据公告,该公司已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完成了增信资产质押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6月30日进行了小额兑付。
公告显示,红星美凯龙于2023年1月21日之前的债券利息,计划于2023年7月21日及2024年1月21日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利息的50%。公司被给予2个月的宽限期,若在该期限内对本期债券付息日、兑付日应付利息或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
截至公告出具之日,红星美凯龙尚在筹措利息资金,还需一定时间。公司就此向投资者致以歉意,并表示将妥善做好本期债券利息偿付安排工作,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此外,公司公告,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H17红星2(143345.SH)、H20红星2(163128.SH)、H20红星3(163509.SH)、H20红星5(175459.SH)、H20红星7(175587.SH)、H21红星1(175752.SH)自2024年1月22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存续期债券共9只,余额为113.39亿元。
【融侨集团:债务逾期4.92亿,面临流动性风险及诉讼仲裁】
1月18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公司债务逾期、累计诉讼仲裁及经营情况。根据公告,融侨集团正面临流动性风险,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同时存在未完结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在逾期债务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融侨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的金融机构贷款本金余额约为4.92亿元,未能如期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104.4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做临时性公告披露或定期报告中已披露、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12.72亿元。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4.98亿元。
1月19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其2019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9融侨01”的分期偿付首次兑付公告。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22日,而分期偿付日则定于2024年1月23日。此次偿还的本金比例为“本金兑付金额”的0.12%。
据悉,“19融侨01”是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公开发行的第一期公司债券。该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当前余额仍为20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存续期债券共9只,余额为75.92亿元。
【世茂股份:截至2023年底累计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中期票据本息约11.66亿元】
1月19日,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召开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沪世茂MTN001”、“20沪世茂MTN001”、“21沪世茂MTN001”及“21沪世茂MTN002”本息未按期足额偿付的处置进展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末,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未按期足额偿付以下本息: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息808万(应于12月30日兑付);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息663万(应于12月30日兑付)。叠加11月末披露的中期票据本息共115191万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中期票据本息共计116661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存续期债券共9只,余额为84.73亿元;其中,有5只债券违约,违约金额为19.27亿元。
【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754.84亿元】
1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逾期债务、累计诉讼等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影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等)本金合计金额754.84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4.75亿元。
在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方面,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阳光城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金额合计为3.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3%,公司正根据执行内容选择是否提起异议。
此外,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另有合计金额约201.29亿元的事项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公司将积极协商,同时聘请专业团队进行沟通,力争一揽子解决相关事项,与金融机构及合作方达成一致。公司会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正在执行及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的案件金额合计为204.45亿元。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因上述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阳光城文末表示,鉴于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尚在积极谈判的过程中,亦存在未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续期债券共10只,余额为53亿元;其中,有5只债券违约。存续期中资美元债共9只,余额为22.441亿美元,均已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