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11名硕博生实名举报导师黄某某学术造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1月19日,据华中农业大学通报:初步认定教师黄某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即日起停止黄某某校内所有职务和工作。
2016年7月19日,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其中提到,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办法》第五章第29条明确,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通报批评;
2、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3、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辞退或解聘;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来源:华中农业大学官微、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