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2020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3万亿元

上海证券报2024-01-19 18:27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1月19日发布专栏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文章称,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强化农村中小银行监管责任担当,一体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文章披露,截至2023年末,农村中小银行总资产55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14%;超过70%的法人机构和网点在县域,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全国县乡居民,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涉农贷款16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17万亿元,支农支小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长期保持在80%左右,新增可贷资金90%投放在当地,成为名副其实的支农支小主力军、县域金融排头兵、乡村振兴主办行。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文章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将继续督导农村中小银行牢固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督促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平衡好功能性与营利性的关系,专注做“小而美”“精而优”的本土银行;主动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供需格局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和展业模式,精准满足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农村新兴产业和“新市民”等融资需求。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国务院有力指挥下,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协作,推动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阶段性成效。”文章称,2020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3万亿元,超过此前六年之和,大额贷款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贷款占总资产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发展态势整体向好,资本实力明显增强,风险总体可防可控。

关于统筹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文章称,深化改革是促进农村中小银行有效防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统筹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一体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坚持以改革增活力、以发展解难题、以增量盘存量,通过改体制、转机制、强管理、增动能,全面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发展质效,增强农村金融服务适应性和竞争力。

其中,在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方面,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压实农村中小银行及其主要股东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一体推进不良贷款清收、追责问责、追赃挽损、惩治腐败和打击犯罪;“一行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探索拓宽风险处置资源,合理运用各项处置工具和措施,在稳定大局前提下扎实稳妥化解风险,维护农村中小银行持续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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