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上市 试点开展实物分配股票
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月1日起施行。具体来看,《措施》共32条,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提升并购重组退出效率、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等。
业内人士认为,《措施》的发布将更好推动资本要素集聚,促进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
推出32条措施
股权投资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从九个方面提出了32条政策举措。
在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方面,《措施》明确,提升并购重组退出效率,并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将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有序扩大试点覆盖范围。
在培育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方面,《措施》提出,支持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加大对上海市重点产业和硬科技领域投资,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所投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一创业企业的出资比例上限。支持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在推动行业联动创新发展方面,《措施》明确,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依托实施全面注册制及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同时,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支持合格股权投资机构发行5-10年中长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启明创投中国区首席运营官兼总法律顾问张毅直言,当前股权投资行业面临一定的挑战,《措施》里重点提及的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培育长期耐心资本、畅通退出渠道、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实实在在的措施都会为上海股权投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正可谓“政策一出,黄金万两”。上海市科委总工程师赵健表示:“市科委将重点在促进科创项目向企业转化和科技企业培育两个方面抓好《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方面是构建源头创新生态,提升高风险高价值成果产出,带动投资与孵化协同的科创早期投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质效,孵化优秀科技企业;另一方面是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持续深化‘浦江之光’行动,增强对上市培育企业的服务精准度,推动更多优秀科技企业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进一步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持续加强支持力度
一直以来,上海高度重视并支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通过培育企业、出资引导、出台政策、优化环境等方式持续加强对股权投资发展的支持力度。
梧桐盛开,凤凰自来。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注册在上海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管理人共1843家、管理基金8865只、管理规模2.3万亿元,三项数据均位居全国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在着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等方面,上海已硕果累累。例如,支持退出上,截至2023年末,上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共计成交69笔,成交总份数约175亿份,成交总金额约204亿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