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开出22张罚单 罚没合计超3亿元

胡群2023-12-01 20:49

记者 胡群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公布22张罚单,涉及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兴银理财、人保资管、陆家嘴国泰人寿、阳光财险等多家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罚没金额超过3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对中信银行违反高管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关联贷款管理不合规、绩效考核不符合规定等56条违规进行处罚,其中,总行被处罚款1524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22475.18万元。金融监管总局对中信银行该批次处罚还涉及重庆分行、厦门分行、呼和浩特分行等多家分行及其管理人员。

中信银行向记者表示,该批次处罚是原银保监会2019年对中信银行开展综合检查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与前期司法机关对时任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充分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中信银行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坚定执行。此次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中信银行已根据监管意见,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除对中信银行进行大额度处罚外,金融监管总局对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银理财等金融机构的罚没资金都超过了1000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对建设银行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违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等18条违规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791.879382万元。其中,总行2041.879382万元,分支机构1750万元。

12月1日,建设银行回应称:“金融监管总局(原银保监会)公布了对我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此次处罚是基于2019年原银保监会对我行代销业务合规性、金融服务收费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所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以前,我行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问责。下一步我行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继续坚持从严治行,强化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金融监管总局对农业银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710.9738万元(总行570.9738万元,分支机构2140万元);对兴银理财罚款合计1240万元。

12月1日晚间,农业银行发布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称,金融监管总局的此次处罚是源于2020年12月原银保监会对2017年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发现的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行为。“对监管部门处罚决定涉及问题,本行坚持立行立改和根源性整改并重,在检查结束后立即整改了大部分问题,其他系统性整改整改事项目前也已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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