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年前的知青时代,我读了鲁迅翻译的厨川白村著作《出了象牙之塔》。这本书痛诋日本人的“虚伪”,举的例子中有一个,是学生以“红包”的形式给塾师送上报酬。塾师不当面打开,但如果给少了,便愤愤不平,想着要给点颜色看看。
作者将这种现象归结为:为了面子上好看而掩盖物质上的贫乏。我感兴趣的则是东方民族的一种特性:人际交往上,比较爱好暗示,因而招致误会。拿现代社会所不可或缺的契约精神来说,它的前提是具有“契约”,有些人却在有意无意间以“暗示”代替明码实价。
且举一个例子。中国人C君是居住在美国旧金山的企业家,经营摄影器材,在全美开了十多家分店,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他二十多岁才从国内来这里,留学加上创业,一路奋斗,取得引人瞩目的成就。他把亲情看得特别重,不遗余力地提携姐妹以及她们的后人。他对亲人说,今天我们依然要抱团。
C君的姐姐一家住在纽约,儿子从大学毕业后,姐姐要弟弟帮忙。C君说,外甥念的专业对口,来我的公司上班好了。
年轻人从东海岸飞来,入住C君家。C君夫妇把外甥当作自家孩子,平日一起吃饭。
外甥在C君的公司干了两年,对舅舅说,对这一行失去兴趣。C君说,你有选择的自由。年轻人跳槽到本市一家软件公司,仍然在舅舅家食宿。
十年过去,外甥年过三十,和纽约的一位女子谈恋爱、结婚,这才离开旧金山,与父母团聚。
这件当时受各方赞同的好事,后来却导致姐弟不和。
外甥离开后,没有给舅舅、舅母写过只言片语,连节日的例行问候也没有。C君的太太很是困惑:哪里对不起他了?C君出于关心,多次给老姐打电话,询问外甥的近况。姐姐说他很好。
C君再追问,姐姐竟抱怨弟弟“不会做人”。
C君惊问因由,姐姐说:“这十年,我把独生子送去,陪伴你,替你打工,我们两口子在这边有多寂寞,你知道不?”言下之意,即使向你要“亲情补偿费”也合情合理。
C君哑然:这话从何谈起?我自己有三个孩子,管教已够吃力,怎么还巴不得你送一个孩子来?外甥在我家食宿十年,从来没交过一毛钱,我不计较,却变为倒欠!
C君就此事作自我检讨,认为错在开始时没有订立契约。本该明明白白地宣示:外甥此来,作为雇员,他的待遇如何;作为亲戚,他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还要分别以老板和舅舅的身份,在公、私两方面都划下界限,让年轻人从理性上明白自己的身份;外甥在舅舅家的待遇如何,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作出清晰说明,情面归情面,规矩归规矩。
可惜,外甥来旧金山之前,姐弟之间的通话没有触及具体问题,她一句“把他交给你了”,他一句“放心,包在我身上”,就算是交代了。
我们在生活中惯用暗示,刻意使界限模糊,以留下回旋空间。“兄弟包涵”,意思是我做了坏事可不要说出去。“一笔写不出两个X字”,背后的意思是可以合伙钻法律或规矩的漏洞。然而,在分工精细、信息透明的现代社会,糊里糊涂导致诸多不确定性,为人所不取。
一定有人会反驳我的观点说,同胞骨肉之间,太功利怎么行?
然而,“尽在不言中”的意会,不足之处是确凿的。别说是舅甥,哪怕是父母和子女,也不能滥用暗示。比如,如何安顿年老的父母,儿女不能以“不会亏待你”来敷衍,要把将来承担的道德责任、经济责任开列,如何照顾、开销哪里出,一概明算账,以避免“尽在不言中”带来的恶果。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刘荒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