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11月9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19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2023年7月28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的不锈钢产品反倾销措施”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商务部《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规定,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反倾销案件进行再调查,执行上述世贸组织专家组报告裁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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