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适老化改革:说明书字号变大还不够

梁嘉琳2023-11-03 18:30

梁嘉琳/文 10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对于老年患者常用的口服、外用等药品制剂,确定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陕西为试点地区,由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5个以上药品生产许可持有人参与。

纳入试点的药品说明书,或者是将部分项目的字体、格式进行加大、加粗印制;或者是既提供纸质药品说明书(简化版)又提供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或者是额外提供语音播报服务、盲文信息等服务。突出显示用法、用量信息,有助于在一大堆密密麻麻的“天书”中间,帮老年人不太费劲地找到正确答案。再加上语音、盲文模式,还能照顾到视力衰退老人、盲人以及其他有视力障碍患者用药。

在肯定国家药监局试点进步意义的同时,必须承认:如果只是靠药品说明书把字号变大,只能解决“看得清”的问题,无法解决“看得懂”的问题,更无法解决“用得好”的问题。

老年人用药风险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老年人普遍存在“一人多病”“一病多药”的情况,有的老年人一天要服用七八种、三四十颗药物,其中一些药物要分开服用,如果同时服用,可能会引起嗜睡、血压升高、尿频等多种问题。而随着年龄增大,大部分老人或多或少都伴随记忆力衰退,记住越来越复杂的用药规则很吃力。

另外,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科技鸿沟还会带来老年患者医学素养的巨大差距,对于低收入老年人来说,相对偏低的文化水平,让药品说明书里夹杂的一大堆医学药学术语、化学公式显得更加云里雾里。

老年人如果出现药物的不当服用,会给本就虚弱的身体造成更多健康损失,甚至有可能导致其从慢性病转为急重症,严重危害到生命安全。国家药监局此次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试点方案,再次引起社会公众对老年人用药安全的讨论。笔者建议设置三道安全阀:

首先,不妨向老年患者提供“傻瓜式”用药包装。在八九十年代,患者在医院药房开药,往往能拿到一个透明塑封袋或小药盒,里面装着每天三餐需要服用的所有药片。这离不开医院药师团队“拆装—分拣—装袋—核查”的大量劳动。然而,在新医改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收入之后,医院药房从收入中心转为成本中心,在部分地区,药师队伍的处方审核能力、药师咨询能力有所退化。近年来,在国家医保局支持下,福建等地开始探索“药学服务费”单独收费立项。这一举措需要加速全国推广,从而对高质量药事服务提供足够强的经济激励。

其次,要向老年患者提供“沉浸式”用药科普。即便药品说明书的字号加大,理解门槛仍然不低,对老年人来说还是很困难。因此,要用适合老年人理解,传播上也容易抵达老年人群体的方式进行用药科普。语言要通俗易懂、形式要喜闻乐见,最好能有权威的发布渠道,让老年人遇到问题知道去哪里查询,因为对老年人来说,面对一些零碎传播的信息往往难有良莠辨别力。

城市里文化素养较高的老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用药信息,农村老人可能没有这样的条件,也缺乏相应的能力。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农村地区免费发给老年人的“养生收音机”,里面植入了大量药品、保健品广告。其实,如果用好了,这种养生收音机很适合在农村开展健康科普,它拆装后就是U盘、电路板、外壳、扩音器,大批量采购后可以将生产成本压缩到10元以内。

设想一下:如果给每个农村老人免费发放这种收音机,每次他们到村卫生室开药后,医生口述用药指引,录入到U盘内,并更新到日常收听列表中,是否也算是一种合理用药科普的“碎碎念”呢?

(作者系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价值医疗、健康治理研究者,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健康国策2050”学术平台总编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客座导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