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鑫 “要激活人身保险增长新动能,开创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改革是唯一的出路。”10月26日,原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23第四届寿险行业转型发展大会上如是谈及保险行业发展。
在黄洪看来,中国正从保险大国走向保险强国,但保险业面临的形势较以往更加复杂和严峻:既有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竞争加剧,也有人口出生率快速下降、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还有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蓬勃发展带来的冲击和改变。
这些变化对中国保险业发展形成一些压力与困难,行业普遍感到保险难做,前途茫然,路在何方?
黄洪认为,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实会对保险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根本原因还是行业自身没有持续加大改革的力度,有些亟需的改革放慢了甚至停滞了。因此,我国保险业只有继续坚持改革,加快改革步伐,方能应对所有的不确定性,实现高质量发展。“可以这样说,千难万难,只要不断改革,万事都不难。”
发言中,黄洪分享了保险行业在几十年发展过程中的几次改革以及对接下来改革的三点建议。
以下为黄洪部分发言内容:
我国商业保险因改革而生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标志着新中国以来我国保险业的新生。1958年10月,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风险主要由国家承担,保险作为市场经济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其功能作用无须发挥,因而,决定停办国内商业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随之撤销。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掀起了改革开放大潮。在这样的背景下,1979年中央决定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新设立。
我国商业保险因改革而兴
从1980年复业到2017年首次成为世界第二大商业保险市场,我国保险业用不到40年时间,就走过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走完的历程。过去四十多年里,我国保险业实现由小到大的历史转变,正是在不断推动自身改革中逐步实现的。
第一阶段是1981年-1990年的市场体系改革。单一保险市场逐步发展成为多层次、多成份的保险市场。1988年平安保险在深圳成立,1991年交通银行保险部组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打破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的市场格局。同时,业务种类由简易人身险逐渐拓展为保障程度更高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十年间,保险业保费规模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从1981年的7.8亿元增长为1990年的151亿元,年均增速37%。
第二阶段是1991年-2000年的经营方式改革。一方面是营销模式的改革。1992年,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把个人代理模式引入中国,率先启动了从“坐销”到“行销”的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是分业经营的改革。1995年首次颁布的《保险法》明确了分业经营的改革思路。1996年,中保寿险(中国人寿前身)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立出来,开启分业经营序幕。十年间,保险业保费规模实现百亿到千亿的量级突破,从1991年的236亿元增长为2000年的1603亿元,年均增速24%。
第三阶段是2001年-2010年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最具代表性的有保险公司股改转制和扩大对外开放。2003年底,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海外上市。此后,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也相继上市,推动了保险管理体系的现代化。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保险业率先对外开放,将外资持股比例提高到50%,并在2004年12月放开外资寿险公司经营健康险、团体险、养老金与年金险业务。十年间,保险业保费规模实现千亿到万亿的量级跃迁,从2001年的2109亿元增长为2010年的14528亿元,年均增速24%。
第四阶段是2011年-2020年的费率形成机制改革。2013年,为增强人身保险产品吸引力,经国务院批准,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开始分三步实现了人身险产品费率形成机制改革,让定价权回归市场主体,实现了行业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赢。十年间,保费规模从2011年的14318亿元增长为2020年的45257亿元,年均增速14%。2017年我国商业保险保费总量位居世界第二,向着世界第一的目标不断前进。
四十多年的发展实践证明,正是因为我国保险业始终把改革作为推动增长的动力,保费规模才能从改革开放之初的4.6亿元扩大到2022年的4.7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4%,成为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我国商业保险必将因改革而强
我国保险业只有继续坚持改革,加快改革步伐,方能应对所有的不确定性,实现高质量发展。可以这样说,千难万难,只要不断改革,万事都不难。
一是要深化发展理念改革。发展理念改革是思想的改革,是观念的改革,是最根本的改革。保险业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与银行业、证券业等相比,在盈利模式、行业文化、定价机制等方面有显著差异。保险业要彻底摒弃重规模、轻价值的粗放发展理念,要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树立价值思维,坚持效益导向。要坚持回归本源,着重围绕消费者最关心、最需要的健康、养老等领域深化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和覆盖面,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要围绕基本医保目录外的医疗需求,加大健康险产品开发力度,坚决杜绝极短期化和违背精算原理的伪创新。要坚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互助共济”的原则推动养老险产品创新,避免与理财产品的同质化。
二是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发达市场相比,我国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偏低,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以人均创利为例,2022年美国联合健康集团人均创利23万美元,是我国大型保险公司人均创利(不含营销员人数)的5倍。保险业要优化组织模式,打破传统的“全国、省、市、县、营销服务部”的公司架构,探索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要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加强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严格关联交易管理,不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要深化科技赋能改革。保险公司的经营基础是大数据,保险公司本质上也是大数据公司。保险业要加强大数据应用,提高数字化营销和服务水平,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提供更加精准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大生成式人工智能、量子计算、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提高自动化程度和风险控制能力,优化客户服务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
四是要深化监管规制改革。增强监管规则的前瞻性,围绕市场发展新变化和主要风险点,健全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负债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制度。完善精算监管制度,适时修订现金价值等规定,对分红险实施个人账户制管理,定期更新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进一步夯实创新基础。加大保险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和稳定发展。完善信息披露,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是要深化经营方式改革。主动适应新的形势,积极探索商业模式改革。要广泛运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改革过于依赖中介环节的商业模式,降低中间成本,让利于消费者。要推动代理人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下大力气推行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建立适应独立代理人模式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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