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一帆 10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下午16:30发布文章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原副总经理刘逖被开除公职。此前,今年4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官方微信平台发文称,刘逖接受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10月20日发布的文章称,经查,刘逖身为领导干部,以资本市场“专家学者”自居,忽视政治要求和纪律规定;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监管服务对象高档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以“假离婚”欺骗组织,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以影子股东入股多家拟上市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据上述文章称,刘逖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廉洁要求、工作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证券发行审核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心无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刘逖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经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刘逖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从公开简历上看,刘逖是1968年生人,籍贯江西九江。1998年在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后,当年进入上交所工作,历任研究中心副主任、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创新实验室主任兼基金业务部副总监、衍生品业务部总监、市场风险防控与业务创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产品创新中心总监。2019年3月起,刘逖开始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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