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花/文
自我设计,是人的本质特征——主体性的自觉表现,是人对自己进行的自由创造。
对于个人来说,自我设计既是自然的,又是必然的。固然人从一出生就不断为周围环境所塑,但人并不是生来就是一张白纸,任由环境在上面留下它的烙印。
人在幼小的时候就已经获得了自我塑造的能力,使人不仅能在各种事实、各种可能性之间进行选择、取舍,而且还能对自己的未来有所憧憬,自我设计就从中产生。
在自我意识已有高度发展的青年来说,自我设计不仅是自然,而且已经成为必然。
自我设计是每个人必须面临的基本任务,每个人都要通过对自己的设计,来表明自己对必须回答的一系列人生课题和人的基本命运的总体态度。青年正是通过自觉的自我设计,标志自己走向成熟的。
人生是短暂的。作为个人,如果放弃自己的愿望和理想,听凭他人安排,他就使自己的生命意义永远操纵在他人手中,既放弃做人的基本权力,又不承担人生责任,成为一个在历史上来无影去无踪的匆匆过客。
自我设计的基点,是人的自我信赖,是忠实于自己。一个人只有在他相信自己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出主宰自己的意愿,才能在生活中发展出主动性;只有当他忠实于自己的时候,他才会凭着自己的良心、良知,诚实不欺地安排自己的一生。
自我设计的目的,是规划出一个理想的“我”,作为自己努力奋斗的目标。这个理想的“我”,包括对自己的职业、性格的设计,对人生、对世界的态度。
人生的内容千姿百态,它使人的生命活动复杂而丰富。要使自己的生命活动丰富,但又不失之于错乱而没有特色,人的生命活动还应当在丰富之中具有一个主旋律,这就是贯穿于个人自我设计全部内容之中的价值取向。
一个人所看重、所追求的是物质享受还是精神丰富;是功名成就还是真理与正义;是孜孜以求个人私利还是肩负人类的命运······这一切,都凝聚在他选择的价值目标上。
自我设计所含的诸方面的内容(职业和性格的设计、人生态度的选择等),其基本精神也凝聚在价值目标上。
人在面临由坦塔罗斯、普罗米修斯、西西弗斯和俄狄浦斯所表征的不可避免的基本命运的时候,他将采取的态度,也要由他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来定向。因此,价值取向乃是个人自我设计的灵魂。
人类个体千差万别,这种构成人类丰富的差异,有赖于每个人的独特性。自我设计就是个人自觉地去寻求自己的生活姿态,就是个人有意识地去确定自己的特点。自我设计,使我们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是每个人的人生职责和使命!
特别需要明白的是每个人都是独特的,然而他们又依据着某种共性聚集成类。自我设计是属于个人的,然而它的后果不仅属于个人,也属于整个人类。自我设计虽是每个人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同时也负有享受这种权利的义务。
一种自我设计就是一种自我选择。这种自我选择对于社会而言,正如萨特所认为的,每个人在选择自己的同时也选择了社会。
无论个人做什么样的自我设计,人类生活中有些基本原则却必须受到尊重,人类的共同价值也必须得到珍视。也就是说,个人设计要有利于造成健康而符合人性的社会氛围和个人生活。自我设计的多样性,应当在“为了人”这个原则下展开。
生活蕴藏着丰富的意义,它有待于我们自己去发现它。生活里有成功、胜利与喜欢,也有挫折、失败和痛苦;丰满的人生是全面接受生活的人生,不拒绝成功与享受,不畏惧失败与挫折;欣喜于自己的探索果实,坦然地接受自己的错误,敢于经历真实的完整的人生。
像浮士德那样,“凡是赋予人类的一切,我要在我内心自我体验,用这种精神掌握高深的至理,把不幸与幸堆积在我心里,将我的小我扩充为人类的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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