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一帆 9月15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应“新股发行上市关闸、发行上市标准变化”等市场传闻时表示,近期阶段性收紧IPO节奏,是维护市场稳健运行的安排,证监会、交易所IPO受理、审核、注册等相关工作没有暂停,不存在IPO“关闸”的情况。上市公司再融资也不存在“关闸”情况。
证监会介绍,对于IPO发行节奏,证监会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在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更好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在当前缺乏增量资金的市场里,IPO和再融资放缓其实是有利于存量资金持续投资、留存于已经上市的公司,减少向下波动。”信雅达咨询合伙人戎一昊在一场由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举办的“上市公司应对资本市场新常态”内部沙龙上表示。
戎一昊表示,“对于有意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不需要恐慌,融资放缓是周期性行为,如果公司确有资金需求、符合产业周期,当前规定并非完全停闸,更重要的是周期性地放缓是为了股价企稳、投资信心聚拢后上市公司更顺利地再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他提示,仍有不少上市公司在进行被称为“小额快速定增”的再融资。
记者注意到,9月1日以来包括德柯立、特一药业、阳普医疗、厚普股份、普源精电天、奇股份在内的13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小额快速定增的相关公告。
“我觉得小额快速定增参考大定增,即使阶段性减少,也不会停止。”戎一昊告诉记者。
据了解,早在201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已对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即“小额快速”定增)做出明确规定。2020年6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将小额快速定增的融资金额从最高5,000万元且不超过净资产10%,提高到最高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同时,允许最近12个月内非公开发行超过净资产10%的公司也可采用小额快速定增。同年,上交所在小额快速定增额度方面与创业板规定一致。
次年,北交所发布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1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据了解,简易程序下的小额快速定增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融资额度小,最高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二是审核流程快。交易所在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形成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
“目前资本市场阶段性的再融资有所收紧,较大规模再融资从市场承受角度有所限制,小额快速定增因为金额本身不大,对于二级市场的影响有限,来自监管的压力较小。”戎一昊告诉记者。
另外,在小额快速定增的优点方面,他认为是目前资本市场内比较市场化的工具。“因为小额快速定增是先前置投行和发行人去找投资者,向投资者说清项目并确认后,再去找交易所,是事后监管备案的状态,基本上就是将整个承销和保荐的责任押给券商。”因此,小快融到底能不能发掉,能发多少钱,什么时候发,完全取决于发行人和券商。
“现在可以做再融资的公司基本质地还是不错,因为还是有项目,因为现在补流还是会有限制,最终还是会有投入。”戎一昊告诉记者,小快融能获得3个亿的资金,对于中小体量市值的公司而言,不是一笔小钱。“每年能花三个亿进行再扩大生产,固定资产投资,也会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从投资者关系角度,戎一昊认为,如果有一家公司每年都进行小额快速定增,说明该企业每年都会一些新的资本开支和融资需求。这也会让投资者认为,公司是一家有诉求和追求业务突破的公司。
除了常态化的小额快速定增外,戎一昊认为,常态化的股权激励即薪酬证券化、常态化的回购注销股权,都应当是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工具。
股权激励解决的是上市公司发展过程中,让员工尤其是核心管理层和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更加一致。关于上市公司回购,戎一昊表示,要强调注销。“回购股权注销一方面可以回馈股东,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自身股价短期内有压力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回购来提振市场信心。”
他表示,上市公司应常态化进行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权和小额快速定增,建议公司每年都做这些动作。“很多公司间隔很长时间做一次融资,也有不少公司直到股价突然下跌才意识到做回购,这种救急式的心态会使效果会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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