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做什么?会捆住民企手脚吗?能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吗?

王雅洁2023-09-05 23:27

(图片来源:东方IC)

记者 王雅洁 “这会是一个新的监管机构吗?会如何管我们?”一位企业人士对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职能提出疑问。

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消息,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这一机构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将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

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士持积极态度,认为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专职机构的设立,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民营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光明的前景。

长久以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在当前的情况下,新设立的民营企业发展局需要如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扫清障碍?

问题一:民营经济发展局会绑住民企手脚吗? 

国家发展改革委虽然一度保留了很多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审批权,但是经过过去十年的行政审批改革,绝大多数审批权已经取消或下放了,依照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发改委行政审批权公开目录》,现在只保留了六项审批权,主要是大型固定资产投资、粮食煤炭出口配额、石油天然气中外合作项目、境外融资借款等。

曾经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工作,且参与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多项政策文件研究讨论的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研究员王明远举例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24个职能司局的职责,多数已经不具备行政审批职能了,只是承担咨询、设计、规划、评估的角色。王明远说:“新设立的民营经济发展局不是行政审批部门,不是我们过去所理解的强势的‘婆婆’,而更多是服务、协调、咨询角色。”

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职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已经在9月4日给出答案,他表示,民营经济发展局未来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基于此,王明远认为,设立一个专门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司局,未必就是做审批,完全可以以规划或促进为主,之前的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上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述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职能表述,王明远判断,这些完全跟行政审批无关,不会多一只“卡脖子的手”。

问题二:民营经济发展局能激发民企活力吗?

9月4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不久,一名长期跟踪研究民营经济的人士便对记者用“里程碑”三个字来形容设立该局的意义。

该人士表示,此前工信部内设的中小企业局受到的关注较多,相比之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具有综合管理的职能,对于发展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会有很强的组织保障作用。

他认为,民营经济发展局从机构职责的角度,用组织的方式落实了责任主体。在政府部门当中,有一个专注于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研究的职能机构,对于稳定民营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全国工商联原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对民营经济有着多年调研和观察研究,曾经担任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司长的陈永杰,是非公经济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草工作组的副组长。

9月5日,陈永杰对记者表示,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是件好事情。

陈永杰认为,此前政府没有专门反映民营经济意见的渠道和机构。新设立的民营经济发展局,职责是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可以收集各类民营经济信息以及遇到的障碍、法律纠纷等。

此前,这类信息的收集是分散的,税收问题由税收部门接收,产业发展问题由产业部门接收。现在,能集中反映意见,根据大政方针,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解决方案,肯定能起到积极的效果。

在民营经济发展局批复设立之前,就建议设立对口民营经济专职机构,已经讨论多年,一度有观点认为,可以设立一个更高规格,比如副部级或者正部级的专职机构来和民营经济对接。

问题三:下一步可以做什么?

陈永杰的期待是,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够更深入、更准确地搜集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信息,更直接地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问题与意见,提出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与可行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在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营商环境、舆论环境优化上作出重大贡献,不负国家之望、民营经济之望、民众之望。

王明远则认为,批复设立该机构是一个积极信号,反映了中央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不过,仅靠部委里的一个司局级机构,承担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任是远远不够的。当下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境原因复杂,需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去解决。如果能借鉴以往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做法,专门成立一个中央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委员会或中央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中央顶层去协调各部门,会更能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和问题解决能力。

王明远表示,除了设立有关研究、规划、协调机构外,更需要解决好涉及民营经济的一些理论困境、制度困境,才能真正消除社会的焦虑,增强民营企业家阶层的信心。

在王明远看来,四十五年的改革历程表明,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前景,只能根植于制度性改革和社会经济空间的不断扩大。王明远的期待是能在这些问题上,给社会进一步传递积极信号,推动社会经济氛围进一步回暖。

陈永杰认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在于对民营经济的认识问题,他期待民营经济发展局日后能够在这方面推进研究。

经济观察报高级记者兼国资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国企国资等领域。擅长于深度分析报道、调查报道、以及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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