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晖 8月16日晚间,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42.SZ,下称“三圣股份”或者“ST三圣”)披露了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和三任董事长的行政处罚书。
ST三圣的股价,已经从2018年巅峰的30元(除权后),跌至目前的每股4元出头,大约87%的市值蒸发,目前总市值仅17亿元左右。
2023年2月6日,ST三圣发布公告称,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控股股东潘先文进行立案调查,6个多月之后,证监会的调查公布了结果。
更早之前,2021年6月6日,三圣股份曾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潘先文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重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未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
8月16日,ST三圣披露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案涉上市公司、潘先文、潘呈恭、项立平,其中后三者均担任过ST三圣董事长,潘呈恭为潘先文之子。
证监会查明,三圣股份未披露与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碚圣医药”)之间的关联借款事项,三圣股份与碚圣医药均为潘先文实际控制,两者为关联方。
2019年5月15日,三圣股份与碚圣医药作为共同借款方,与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恒辉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指定收款账户为碚圣医药银行账户。
2019年5月16日,恒辉小贷将1亿元划入指定银行账户,相关资金用于碚圣医药日常经营及偿还潘先文借款,未流入三圣股份。三圣股份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为175,600.59万元,借款金额占比达5.69%。
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碚圣医药向恒辉小贷共计偿还借款本金 4900万元。
2021年2月15日,碚圣医药与恒辉小贷签订《贷款展期协议》,约定展期偿还5100 万元,潘先文、周廷娥(潘先文之妻)和潘呈恭作为连带保证人。
2021年11月,恒辉小贷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要求三圣股份和碚圣医药按照年利率26.4%偿还借款本金5100万元和利息1028.50万元,并要求潘先文、潘呈恭和周廷娥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7月4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碚圣医药和三圣股份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恒辉小贷借款本金49,899,751.95元及利息。三圣股份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
2022年12月27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证监会调查称,三圣股份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2019年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共同借款事项,直到2022年4月 27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未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
证监会查明的另外一个信披违法事项是:三圣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
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天实业”)、上海亦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亦宏投资”)均系三圣股份关联方。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凯天实业、亦宏投资累计向三圣股份提供财务资助13,396.85万元。三圣股份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5,614.77万元,财务资助金额占比达7.63%。
三圣股份未及时在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直到2022年4月27日才在临时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最终,上市公司和三任董事长均受处罚。
ST三圣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潘先文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加市场禁入五年。证监会认为,潘先文作为三圣股份实际控制人,指使实施了三圣股份与关联方碚圣医药共同借款事项,隐瞒相关信息,导致三圣股份未按规定作信息披露。
潘呈恭被给予警告和处以50万元罚款。证监会认为,2019年9月至 2021年8月,潘呈恭作为三圣股份时任董事长,2021年2月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展期协议》上签字,表明已知悉三圣股份与碚圣医药共同借款事项,未能勤勉尽责。
项立刚被处以警告和20万元罚款。证监会认为,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项立平作为三圣股份时任董事长,在2021年11月三圣股份收到法院传票时,便应当知悉三圣股份与碚圣医药共同借款事项,同时项立平知悉凯天实业、亦宏投资向三圣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能勤勉尽责。
潘先文在接到证监会处罚书的时候,已经失去自由身。
2021年6月1日,重庆市公安局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对潘先文实行刑事拘留,该案至今未判。
此后,ST三圣因为债务缠身和营收下降而陷入亏损,2023年6月26日,ST三圣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拟以公司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在深交所互动易,经常有投资者询问“潘先文被批捕之后是否已经释放?”“公司现有管理层是否已经无力应对债务问题?”“公司重整存在哪些方面的障碍?”
至记者截稿,法院尚未受理ST三圣的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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