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克力博士,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创始院长
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近期各部委、各地密集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的基础上,中央近日专门发文,对此作出了重磅部署。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外公布,其中对民营经济有新的定位和新的表述,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切实举措。
结合近期国务院部署安排,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各部委、各地密集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进而理解这份文件的紧要与迫切,不难读出背后释放的重大信号。
从“支持”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在相关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下,民营企业沉稳应对国内外经济各种困难冲击,不断地内修外炼、转型发展与提高质量,民营经济随之进入新发展阶段。
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和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方面,近十年来,我国取得的成绩令世界瞩目。这与我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法律与政策方面的进展,可互为印证。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不公平问题明确提出,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并针对民营金融机构给出政策支持,为此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土壤。
次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并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
2016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更加明确地要求保护私人财产权利。
而2017年召开的十九大,着力点主要在对经济制度的完善,针对市场不公平特别是垄断问题强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发布,将尊重和保护企业家的重要性提到一个新高度。2019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则提出多项措施支持民营经济。
再到2021年11月召开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申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构建政商亲清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022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要求,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但从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的定位表述来看,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提法,首次出现在2022年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对民营企业的态度由“支持”转变为“发展壮大”,并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通过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保驾护航
《意见》开篇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这一表述引起广泛关注。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论具体贡献,民营经济“五六七八九”的特征耳熟能详,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不妨看看最新数据。在税收上,2012年至2021年,民企占比从48%提升至59.6%。在就业上,2012年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至48.3%。在数量上,2012年至2022年,民企数量占比从79.4%增长到93.3%。在外贸上,民企从2019年起成为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占比达50.9%。
显然,在党的二十大部署的“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等战略目标过程中,随着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其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亦愈发紧要。
正因如此,《意见》开宗明义,对民营经济给出了新定位:“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这个新提法,无疑是在坚定“两个毫不动摇”既定方针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意味着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特别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一定位,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凸显了民营经济重要地位。
这一定位,也意味着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将在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伟大历程中,成为一支充满活力和动力的重要力量。
此番发布的《意见》,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民营企业的态度由“支持”转变为“发展壮大”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民营经济明确定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并通过一系列具体举措,对如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进行了细化、深化、具体化。
事实上,这也是正视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变化的适时之举。当前,不少民营企业面临转型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民间投资下降0.2%。因此,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此次《意见》的重磅发布可谓“及时雨”,重在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稳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
因而,此时中央给出新提法,将民营经济提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并促进其发展壮大,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无疑强化了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支持,在改善市场预期、重塑发展信心的同时,通过一系列常态化、法治化新举措为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将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针对民企核心关切,让恒产者有恒心
《意见》共八部分31条,因此也被称为“民营经济31条”。内容涉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方面面。
在这些措施当中,有不少新举措富有含金量,直击民企核心关切。
其中第一条就是“持续破除各类市场壁垒”。这里的市场壁垒主要指的是影响公平竞争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包括各类行政垄断和行业隐性壁垒以及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涉及准入门槛、项目审批、企业融资等方方面面。
而打破这些人为因素,关键在于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民企作为经营主体对政策环境的可预期性,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为此,《意见》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
在引导和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国家重大战略当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政策支持。国家重大战略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重心,现在名正言顺,成为民营企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的关键领域。
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不仅可以获得更多市场机会,还可以借助国家政策支持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寻求换道超车。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此外,凭借其创新能力和市场敏锐度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可为经济发展注入持续活力和创新动力。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是重中之重。《意见》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当然,这些只有落实到具体案例中,方能为企业家带来真正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针对民企担心的政策不连续、不稳定问题,《意见》提出,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应当说,这将确保监管的统一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同部门之间监管标准不一致,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过度监管和繁琐程序,助力民营经济轻装上阵。
再如针对民企“要账难”问题,《意见》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这意味着,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失信行为公开透明化,让全社会掌握其信用状况,有利于强化公众监督,进而增强对公共部门的信任和信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环境。
就在《意见》发布当晚,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发表《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一文,称《意见》“对于民营企业坚定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具有重要的激励和指导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根据国务院部署安排,各部委密集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此前,7月3日至7月17日,仅半个月内,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了三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而各地为支持民营企业乘风破浪、开拓创新亦推出一系列举措,涵盖了民营企业生命周期所涉及的各个重点领域。比如,在资金支持方面,多地用“真金白银”加大对优秀企业的资金奖励或予以财政支持,以提升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力。
需要关注的是,7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介绍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情况。
民营经济是不折不扣的“国之基石”。在政策保驾和法治护航下,一个由民营经济更加理直气壮挑起“中国式现代化”市场大梁的新时代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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