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拟开展2023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评估工作

姜鑫2023-06-30 19:29

 记者 姜鑫  6月30日,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拟在下半年开展2023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评估(下称 SARMRA评估)工作。风险评估公司涉及北京、上海、天津等15地银保监局以及36家保险公司。评估时间为2023年6月至12月。

其中,还对15家保险公司展开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现场检查。检查范围为2023年第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以及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必要时可向前追湖。

36家接受SARMRA评估的公司分别为华泰人寿、民生人寿、农银人寿、瑞泰人寿、英大人寿、中银三星人寿、渤海财险、中再寿险、中农再、三星财险、苏黎世、北大方正人寿、建信人寿、交银人寿、凯本财险、东吴人寿、泰康集团、中韩人寿、长安责任、泰山保险、和泰人寿、泰康在线、阳光人寿、太平集团、太平财险、华农保险、京东安联、久隆保险、横琴人寿、北部湾保险、利宝保险、瑞华健康、太平人寿、珠峰财险、前海再保险以及鼎和保险。

其中民生人寿、渤海财险、中再寿险、三星财险、东吴人寿、长安责任、和泰人寿、泰康在线、阳光人寿、横琴人寿、北部湾保险、利宝保险、瑞华健康、珠峰财险、前海再保险需要接受2023年第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现场检查。

据了解,金融监管总局要求15地银保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评估组,按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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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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