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报罚单密集发布 券商研究业务受监管与市场夹击

梁冀2023-06-20 21:49

记者 梁冀 研报罚单密集发布,券商投研业务正面临监管与市场夹击。

近日,上海证监局通报称决定对国泰君安出具警示函。通报显示,国泰君安存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的制度规定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以及未对某证券研究报告相关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等问题。

通报还指出,涉事研报的署名证券分析师、即国泰君安固收首席分析师覃汉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国泰君安研究所所长黄燕铭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因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分别向二人出具警示函。

此前于6月16日,辽宁证监局通报决定对中天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通报显示,中天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制定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制度和流程,未建立媒体报道监测和应对机制、市场影响评估机制,避免研报外部利益影响有效措施不足,未区别并规范独立调研和联合调研。二是质量控制岗对研报提出的审核意见未留痕,公司公众号月刊审核签批执行不符合有关要求,培训教育内容不全。三是相关研究报告个别数据来源未核实、引用信息与原文不一致及数据未标注信息来源。

根据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中天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中天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宋波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中天证券分析师王博因署名研报存在个别数据来源未核实、引用信息与原文不一致的情形同样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月8日,深圳证监局向招商证券出具警示函,因后者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场影响评估机制不完善,对个别研究报告的市场影响力评估不充分,提级审核管理不到位。二是在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三是个别研报制作不审慎,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未注明引用信息、数据来源披露不当、研报署名不规范等情形。深圳证监局还向招商证券分析师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等4人出具警示函,并指后者发布的研报表述不严谨。

同在6月8日,深圳证监局还向东亚前海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因后者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以及研报制作不审慎等问题。东亚前海证券研究所负责人贺燕青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月6日,上海证监局一连出具5份罚单,涉及申万宏源、野村东方国家等共5名券商分析师;同日,重庆证监局下发3份罚单,涉及西南证券及2名研究人员。

据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已有17家券商、逾30名员工因投研业务被监管层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压实券商投研业务责任

自5月起,各地证监局密集就券商研究业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023年5月,监管部门向券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据悉,该次现场检查专项工作覆盖了45家券商和300篇研报。

上述通报指出,监管向券商指出在现场检查专项工作中注意到的三大典型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在内控制度方面,随着新媒体、互联网展业新业态的应用,有券商未建立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以及证券分析师公开发表言论前的内部报备制度。有的外部专家邀请、身份核实、合规要求告知等机制不完整。

二是部分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根据《通报》,有券商调研活动未经事前审批,调研纪要未作为必备工作底稿;有的向公司备案的研报服务微信群不完整,质控合规审查人员开展跟踪检查频率不明确,检查底稿未留存;有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打分依据未留痕,个别与研报业务存在利益冲突人员参与考核打分。

三是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主要表现在:研报数据信息未标明出处、来源标注不明确或引自非权威渠道;研报依据不充分,仅基于局部信息简单推定,实际材料支撑不足;工作底稿中留存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分析过程等内容不完整,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有券商分析师未经质控合规审查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价报告,或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造成不当言论传播。

针对相关问题,通报重申了四项监管要求:一是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二是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三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

华南某券商分析师告诉,近期,部门正组织员工逐条对照检查,并就“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召开专门学习会议,强调投研业务的合规、质控等问题。他表示,部门此前也曾组织过此类学习活动,但近期要求明显严格起来。

券商分仓佣金率承压

2022年,在权益市场一片惨淡、公募基金业绩不振的背景下,券商分仓佣金四年来首度下滑。

Wind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场公募基金的总佣金为188.72亿元,同比下降约15%。其中,中信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申万宏源、东方证券和华泰证券分居行业前十,分别为13.53亿元、9.81亿元、9.55亿元、9.37亿元、7.52亿元、7.29亿元、6.87亿元、6.67亿元、6.43亿元和6.2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0家券商当年佣金收入全部同比下滑。

了解到,近期北京某中小型券商研究部门出台规定,要求各团队按照派点占比水平定岗,若人数占比水平在一年后仍高于派点占比水平,则淘汰人员直至派点占比水平。记者注意到,该券商首席经济学家曾多次在朋友圈中感慨出差途中撰写研究报告,

且其跟进相关政策解读亦相当及时。此外,华东某中型券商研究所宏观团队分析师则多次在节假日召开电话会。

广发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陈福认为,以分仓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卖方研究业务,伴随着资本市场发展和机构投资者壮大而兴起、发展、成熟,在全面注册制下对于券商整体业务的战略地位更是日益凸显。当前,卖方研究业务将迎来新一轮变革,一方面机构交易佣金率或临调整,另一方面伴随证券公司自身“买方业务”壮大,研究对内赋能不仅可行而且必不可少。

陈福认为,对国内券商来说,研究业务从单纯卖方模式转向加强对内赋能是发展方向。随着资产不断重型化,券商“买方”业务特征不断增强,研究的价值将不断彰显,尤其是全面注册制下,影响力和定价权将成为各项业务的发动机,为“投行+投资+财富管理”等业务联动提供全方面支持,卖方研究加强对内赋能正谓时也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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